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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6日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冬春两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让火灾远离校园,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升全院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杜绝师生不安全使用电气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师生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杜绝电气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8年12月8日开始至2019年3月31日结束。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全院所有场所内电气产品安全隐患、师生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分批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整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二)落实责任。各系、各部门是保障电气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防火灾隐患。特别是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和各系要认真检查落实,杜绝办公场所、教学实训场所和学生公寓内不正当使用电器的行为。

(三)广泛宣传。宣传统战部、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各系部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微信平台、QQ群、校园广播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引导发动广大师生主动参与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分工

(一)各处室、系(部)的主要负责任人为处室、系(部)的消防第一责任人,请务必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到部门所属的每位师生员工和院内经营人员。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对身边的电器产品进行排查,不使用三无产品、不使用无3C认证电器(电子)产品、不使用明火取暖、不使用超龄服役的电器产品、不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电关、火种熄灭。

(二)总务处要分批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整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要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资产处要对新采购的电器产品进行质量把关,谨防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对院内超龄服役的电器产品进行强制报废。

(三)总务处督促食堂经营户、外来经营商及建筑工地等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制度,做到所有临时搭建的房屋与临时搭接的电源必须撤除、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圈占消防设施、所有经营门店不得煤气混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烤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资产处要督促小门面经营户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制度,做到所有临时搭建的房屋与临时搭接的电源必须撤除、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圈占消防设施、所有经营门店不得煤气混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烤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

(四)各房屋出租人为出租房的消防责任人,有义务向承租人宣传消防知识,并督促承租人及时整改消防隐患。

(五)教师公寓(家属区)各位居民要注意正确用电、用火、用气,发现漏气时应先关掉手机、然后轻开门窗通风,再关掉阀。要彻底清除自家门口楼道间堆放的杂物、易燃物品,确保各楼梯间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学工系统应加大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力度,每个学生要掌握基本消防安全知识;学生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床上使用台灯、安装插座或在熟睡状态下充电等;请学生工作处依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对违规现象予以查处,确保学生公寓的平安和谐。

(七)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务必督促员工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消防安全技能,严禁守楼护栋人员在居住地生火做饭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一旦引发火灾,由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安全保卫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院内“热得快”、电烤炉、乱拉(接)电线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查、抽查,并督促各有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

全体师生员工行动起来,自觉清除消防火患,为共创平安和谐校园而努力!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

2018年12月6日

安全保卫处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