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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3月5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由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主管的独立设置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现座落在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是以资源开发与测绘类、土建类专业为特色,工管经文专业协调发展的“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湖南省文明单位”和“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人,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和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事宜。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水平和能力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求实、创新精神,愿意为学院发展努力工作。

(三)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能吃苦耐劳,关心爱护学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出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及工作单位行政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与工作经历有关的资格条件,以2015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出国出境留学的学历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全日制学历及以上的,是指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入学就读而取得的学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ngczy.cn/)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5日至5月19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院办公楼312室,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个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不接受往届生以学校开出的学历证明材料报名;应届生可凭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职称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直接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招聘岗位,多报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不得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试教(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试教(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试教(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试教(面试)人员。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课堂掌控能力及教学能力等,满分100分;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学院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应聘同岗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有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095303、84095330(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4095297(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 2015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015年55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updateFile/file/20170305/20170305111602_765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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