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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湘工职院发〔2016〕5号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强化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职业素养的养成,学院研究制定了《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并已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14

                                                           

 抄送:院领导。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6114印发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文件精神,为优化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确保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顶岗实习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实训向校外的延伸,是专业教学计划中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它对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专业技能、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学院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努力形成以学校为主体,企业和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模式,使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要求学生在完成校内学习、实践、技能考证的同时,必须到校外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参加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的顶岗实习,累计时间为半年左右,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

顶岗实习要课程化,学校要加强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指导与考核,坚持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并以企业评价为主的原则,学生未取得相应的成绩,不能予以毕业。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并与毕业设计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在顶岗实习期间,学生既要完成顶岗实习的工作任务,又要结合岗位的实际确定选题并完成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既要指导顶岗实习,又要指导毕业设计;学校各部门要积极为学生开辟就业渠道,努力使顶岗实习单位成为学生的就业单位。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学院要高度重视顶岗实习的组织建设,要建立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管理顶岗实习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学校、企业和学生党团组织的作用。

系部、专业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系部要成立由系主任、副主任、总支书记以及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组成的顶岗实习工作小组和由专业主任、校内外指导老师、辅导员等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主要负责安排本部门的顶岗实习工作计划,落实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以及学生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管理,处理违纪和安全事故,协调劳动保护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事宜,并组织专业拟订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同时将系部办公室作为顶岗实习管理的职能部门,安排顶岗实习等校外学习活动。

教务处负责制定有关顶岗实习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顶岗实习大纲和实施方案,监控和管理实习过程;

学工处指导和督促系部的学生顶岗实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侧重协助系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纪律、心理素质等教育。

安全保卫处负责制定有关学生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协助系部做好顶岗实习期间事故和纠纷的处理。

督导室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的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招生就业处等配合专业、系部开展工作,侧重外联,协助收集整理归档企业信息、组织顶岗实习与就业洽谈会、联系和落实顶岗实习单位等事项,重点是开发、管理校外合作单位资源等。

三、管理细则

(一)顶岗实习的场所与形式

       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是顶岗实习教学的实施场所,各系、专业要确保每位学生有稳定的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的落实要以学校推荐为主,学生自主寻找为辅。

为与就业相衔接,鼓励学生自主寻找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和岗位,对于不愿自主寻找以及无力找到实习单位的学生,各系、专业要积极帮助其解决,以保证顶岗实习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1、各系、专业要妥善选择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严格、经营规范、遵纪守法和社会声誉好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与实习单位建立实习工作协作组织,双方安排稳定的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订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确保实习的内容、形式和管理方式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的提高。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合作,遵守国家有关教育培训、劳动就业、生产安全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内容、场合、方式,避免学生在生产、服务中受到身心伤害,加强对学生的劳动纪律、生产安全、自救自护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的各项合法权益。

     2、各系、专业要积极开展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实习基地建设应遵循就地就近、相对稳定的原则,并使实习基地达到教学与实践相结合、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目标。各专业要尽量把学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进行顶岗实习,并尽可能做到专业和岗位对口。

     3、各系、专业已经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应以实习基地为主体进行集中实习,暂时不具备集中实习条件的,可以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实习。对采取分散方式进行实习的,为充分体现职业教育要为地方经济服务的精神,要教育学生树立以家乡经济建设为己任,回乡创业发展为荣的观念,鼓励学生在家乡参加顶岗实习,但不允许采取放假回家的实习方式。

     4、各系、专业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并保持与学生的经常联系和指导,准确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若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教务处和学院领导。

(二)顶岗实习的时间与安排

      1、学生参加顶岗实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学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2月为顶岗实习岗前准备阶段,要安排岗前教育和岗前训练内容,并下达顶岗实习教学任务和毕业设计任务、安排指导老师等;次年1月—6月为顶岗实习阶段,其中5-6月为毕业设计答辩、毕业考核及鉴定的时间段。

     2、岗前教育期间,指导老师必须召开被指导学生见面会,布置顶岗实习任务,落实指导方式,并积极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联系,协商实习内容及要求等。

(三)顶岗实习的指导与检查

      1、各专业应选择责任心强、实践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比较熟悉、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和企业人员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师必须由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指导教师搭配组建,校内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及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校外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学生的业务指导工作。原则上1名老师指导10—15名学生。

     2、顶岗实习的指导方式可以根据专业性质和实习方式的不同,采取“全程式指导”或“巡回式指导”方式。采取“全程式指导”方式的,原则上应安排专职指导老师进行实地指导;采取“巡回式指导”方式的指导老师可采取邮件、QQ、电话联络等与实地探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要求邮件或QQ或电话联络每周不得少于1次,实地探访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各种方式的指导老师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将指导过程、指导内容及存在问题等向专业、系部汇报1次。

     3、无论采取何种指导方式,指导老师均应作好指导记录。其中采取邮件、QQ等联络的,建议通过世界大学城中的交流平台进行指导,要求保留原始文字记录,并以系统显示的时间和次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采取实地探访的每次要有与学生及企业领导、企业指导老师等人在企业现场的合影,并将每次的指导过程、指导内容等填写在“校内指导教师巡查顶岗实习记录表”中。

     4、为了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实习过程中,系部领导、专业主任等应经常巡回检查和监督,向实习单位了解实习生的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学院也要安排专人到各实习地点进行检查和指导。

(四)顶岗实习教学大纲

     1、顶岗实习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习业务范围的教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是组织顶岗实习、进行顶岗实习考核和对顶岗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考评的依据。各专业应组织编写“顶岗实习教学标准”,作为学生实习的内容依据。

     2、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都必须配备顶岗实习教学标准,并应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不同学生不同实习单位、岗位的实习内容等应有所区别,可预留表格由指导老师填写。顶岗实习教学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实习目的、任务;(2)实习地点、单位与岗位;(3)实习方式;(4)实习内容;(5)实习时间安排与进度;(6)实习组织机构与管理;(7)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8)实习学生的要求;(9)实习检查方式与方法;(10)实习报告撰写与要求;(11)实习鉴定等。

     3、各系、各专业要通过具体工作安排切实保证顶岗实习的学生既有学习任务,又有生产任务,学习要与生产结合,生产要与学生学习相联系。各专业的顶岗实习大纲应该结合专业要求明确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任务,同时作为教师教学任务予以对应落实,细化教师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教学具体任务。

(1)专业顶岗实习学生必须完成的学习任务

①了解实习单位概况——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②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

③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作业完成形式: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④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⑤按照实习单位要求初步形成职业能力和初步养成职业素养——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⑥初步的管理能力的提高与总结——作业完成形式:企业考核,写入顶岗实习周志并在实习报告中体现。

⑦结合在实习单位的实习完成毕业设计——作业完成形式:完成毕业设计

(2)专业顶岗实习教师必须完成的教学任务

      以上内容同时作为学校教师的教学任务,帮助辅导学生完成各项任务,确定完成时间节点,并纳入顶岗实习监控体系。

      其中的“熟悉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处理方法”和“掌握相应岗位的操作技能”两项任务是学生顶岗实习学习和教师教学重点,教师和学生应相互配合,学校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①学生在确定顶岗实习单位后两周内将自己的具体部门和岗位的业务流程、工作规范及时反馈给学校指导教师。

     ②学校指导教师接到学生任务后应在两周内及时与企业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共同安排好学生实习任务和时间节点,保证实习学生岗位的针对性、综合性,并能保证学生适当轮岗。

     ③鼓励各专业学生将毕业设计就自己顶岗实习单位的某一产品的生产或管理流程等作一详细设计、调查和论述,结合所学作出评价和改进建议。

(五)顶岗实习手册和顶岗实习报告

      1、顶岗实习手册是指导、安排学生实习、记录实习内容、进行实习考核的基本教学文件。教务处统一印刷顶岗实习手册,每生一册。学生顶岗实习必须携带实习手册,并按实习进度记录实习内容。

      2、实习报告是学生对顶岗实习的系统性总结,是考核学生实习效果的基本依据。实习报告应包括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实习主要过程、实习主要内容、实习的主要收获和体会,要求对问题有一定的分析,文字简短明确流畅。

      3、学生顶岗实习应按要求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六)毕业设计

      实习期间,所有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设计撰写,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湘工职教字[2014]6号)文件执行。为确保毕业设计的质量和效果,在符合湖南省教育厅毕业设计检查要求,又满足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经系部、教务处和主管院领导批准后适当作些调整。各专业必须切实加强对选题环节、过程控制、毕业设计质量和指导教师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七)顶岗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

      1、各专业要根据“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制订具体的实习考核办法,包括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方法与评分标准。学生顶岗实习成绩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及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现场操作、设计作业、实习单位评价等考核因素综合评定,可以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分制。有条件的专业可引入实习单位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方法与标准,便于单位统一与员工一样考核。

     2、顶岗实习的考核由校内外指导教师共同完成,并以实习单位的考核为主。

(八)顶岗实习工作总结

      1、学生实习结束后,各专业、各系应分别进行实习工作总结,并作为顶岗实习工作的档案资料予以存档。

      2、实习总结内容应包括学生实习的基本情况、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九)顶岗实习档案资料存档工作

各专业应重视有关顶岗实习教学资料的制定和顶岗实习档案资料积累、存档工作,必须具备的顶岗实习教学文件和资料包括:         (1)顶岗实习教学标准;(2)顶岗实习协议书(学院与企业);(3)学生顶岗实习承诺书;(4)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申请表;(5)毕业顶岗实习接收函;(6)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7)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含学生顶岗实习基本情况、实习周志、实习总结、实习考核表);(8)《毕业设计教学工作规范(湘工职教[2014]6号文)》要求的相关表格及资料等。

(十)学生顶岗实习纪律和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必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吃苦精神,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组织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社会实践的能力。

       3、经常保持与学校的联系,每7—15天至少要与辅导员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毕业生有关的信息,因联系电话和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要及时通知辅导员和家长,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负。

       4、一旦签订顶岗实习协议,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制度,考勤与顶岗实习考核成绩、与毕业证书管理挂钩;如果在实习期间,由于违反单位的管理规定或因品德表现等原因被实习单位退回学校,则视为实习成绩不合格;

       5、顶岗实习结束后被实习单位录用,其实习成绩可评为优良。

       6、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中途调换实习单位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批准,报专业、系部审批备案,待批准后,方可向实习单位申请离职;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为零分,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7、服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领导,听从辅导员及指导教师的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实习任务。

本修订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原《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湘工职院发〔2008〕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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