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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电气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冬春两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升学院消防安全水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让火灾远离校园,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平安、和谐,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杜绝师生不安全使用电气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电气设计、施工安装和电气安全管理,安全用电常识进一步普及,师生电气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杜绝电气火灾事故。

二、工作时间

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3月31日结束。

三、整治范围

整治的重点范围:全院所有场所内电气产品及线路安全隐患、师生使用电气设施设备、消防器材误区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电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既是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客观要求。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分批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整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这是今冬明春开展消防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

(二)落实责任。各系、各部门是保障电气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排查,积极整改消防火灾隐患。特别是总务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党政办、安全保卫处、各系(部)等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要认真检查落实,杜绝办公场所、教学实训场所、学生公寓、食堂及各经营门店内不规范使用电器和私拉乱接的行为。

(三)广泛宣传。宣传统战部、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总务处、各系(部)等各部门和二级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栏、微信平台、QQ群、校园广播的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电气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引导发动广大师生主动参与电气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工作分工

(一)各处室、系(部)和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任人为各处室、系(部)和二级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请务必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要求宣传到部门所属的每位师生员工和院内生产经营人员,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对身边的电器产品进行排查,不使用三无产品、不使用无3C认证电器(电子)产品、不使用明火取暖、不使用超龄服役的电器产品、不超负荷用电,做到人走电关、火种熄灭。

(二)总务处要分批对老旧电气线路进行检查、整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要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资产处要对新采购的电器产品进行质量把关,谨防不合格产品进入校园,对院内超龄服役的电器产品进行强制报废。

(三)总务处督促食堂经营户、外来经营商及建筑工地等严格履行消防安全制度,做到所有临时搭建的房屋与临时搭接的电源必须撤除、所有消防通道必须保证畅通、严禁圈占消防设施、所有经营门店不得煤气混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电烤炉等大功率电气设备。

(四)各系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根据系里的工作实际进行部署,要求每个班级召开主题班会,重点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让每位学生牢固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清醒认识到当前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确保各项消防宣传入脑入心、扎实有效。

(五)学工处在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力度的同时,整治学生公寓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私拉乱接现象,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床上安装插座或在熟睡状态下充电、严禁人走不断电等行为;同时加大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学生公寓平安和谐。

(六)湖南保利天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务必督促员工遵守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基本消防安全技能,严禁宿舍管理人员在居住地生火做饭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同时对校园消防安全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消防灭火演练,增强疏导人员和扑灭初发火灾的能力。

(七)安全保卫处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对院属各单位和重点公共区域进行消防检查,制定消防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全体师生员工行动起来,自觉清除火灾隐患,共创平安和谐校园!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1月30日

 

安全保卫处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