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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18年1月2日

一、征集单位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名称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总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三、征集内容

新校园总体规划

四、工程概况

1.规划范围

(1)现有校区259.76亩进行局部规划,具体包括实训楼、实训场南向场地约13.2亩的停车场及景观规划;包括原老食堂、第2、3栋学生公寓拆除后约11亩场地的景观规划。

(2)扩建校区306亩(有效用地面积227亩)整体规划,具体见附图。

(3)学院现有校区与扩建校区之间规划人、车通行连接通道。

2.扩建校区总体指标:容积率FAR≦1.2,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RA%≧35%,建筑高度≦24米。

3.自然环境:项目位于长沙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末夏初多雨,夏末秋季多旱;春湿多变,夏秋多晴,严冬期短,暑热期长。全年无霜期约275天,年平均气温16.8-17.2度,年平均降水量1422.4毫米。水资源以地表水为主,水源充足,年均地表径流量达808亿立方米。区域内无特殊地形地貌,对照地震基本烈度值为六度,场地工程地质一般。

五、报名资格条件

1.设计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设计人必须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近五年内有主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建设规划设计项目相关业绩。

3.设计人近五年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正常执业。

4.方案设计人拟任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六、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2. 设计人联合协议原件(联合各方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主要设计人员的国家注册规划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国外团队提供设计负责人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五年主持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校园建设规划设计项目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获奖情况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 设计人未受到政府相关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的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原件;

7.企业获得的质量体系认证等证书复印件(可选项)。

报名时请同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七、方案参选单位选定办法

征集单位根据项目要求对报名单位资质、业绩、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等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内容:设计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团队负责人荣誉证书及主要设计人员国家注册规划师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等复印件;设计负责人主持设计的同类工程业绩(电子版);企业获得的质量体系认证等证明文件。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设计机构均可参加方案征集。

八、征集方案的评审

方案评审由征集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和内容,对参选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论证,得出评审结果。

九、方案补偿费用

拟参加本项目方案设计单位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方案征集有关的费用。邀请人将对符合方案征集要求并达到相应设计深度的设计方案前三名予以补偿。补偿方式如下:排名第一的补偿贰拾万元,排名第二的补偿壹拾贰万元,排名第三的补偿捌万元;排名前三的设计成果由方案征集人所有,用以优化方案设计。方案征集人将方案设计优化工作交与排名第一的单位承担,不另行补偿。对排名位列三名以后的单位不作解释说明。

方案设计单位如需本文件以外的材料及进行现场考察的,请与学院联系。

十、其它事项

1.选定的参选单位须交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方案评审结束后5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未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不退还保证金。

2.成果使用:征集单位在按约定向参选单位支付方案补偿费用后,享有对征集方案的使用权。

3.本次报名和征集活动将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如有纠纷,将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程序解决。

十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至2018年1月16日16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报名地点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119室

联系人:邵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098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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