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职教研究

高职信息与动态2016年第九期

科研与职教发展处编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1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学校专
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职业院校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首批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自2012年发布实施以来,对于高等职业学校准确把握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涌现,一些专业的内涵发生了较大变化,特别是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专业划分和专业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现行《标准》亟需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为做好《标准》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新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依据《目录》及专业简介,对现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进行全面修订,研究制订《目录》新增设专业的教学标准,全面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本次《标准》修(制)订工作计划分两批开展,拟于2018年完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的结构比例,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坚持就业导向,明确规格定位。参照职业岗位序列和技术等级,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对接最新职业标准、岗位规范,以职业能力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提升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三)坚持工学结合,注重知行合一。以工作过程为导向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做中学、做中教”,重视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强调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促进学以致用。积极吸收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标准》修(制)订工作。

(四)坚持科学性、可行性,突出先进性、引领性。对接产业发展中高端水平,遵循教学规律,注重吸收各地各院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教学改革优秀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推行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学模式。引领各地各院校结合实际灵活开发人才培养方案。

三、工作步骤

(一)筹备启动部署。成立《标准》修(制)订工作综合组及各行业工作组,全面启动《标准》修(制)订工作。

(二)明确开发批次。各行业工作组对照《目录》,结合实际,自主申报拟承担的工作任务,综合组统筹安排开发计划。

(三)调研和文本起草。各行业工作组根据工作方案和调研要求,组织相关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研究起草首批《标准》,并及时与综合组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标准》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四)审议和发布。各行业工作组分别组织内审会,审议调研报告和首批《标准》文稿,形成送审稿。组织综合组及有关专家对各行业工作组提交的送审稿进行审议,提出修改意见。送审稿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审批后印发实施。

四、组织分工

《标准》制订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教育部职成司统筹负责,委托教育部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开放大学,以下简称行指委工作办)具体组织实施。

综合组由行指委工作办组织职业教育领域教学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主要负责研究确定《标准》制订工作的总体方案,包括基本框架、有关规范性要求等;指导各行业工作组分期分批开展《标准》制订工作;参与研究并解决制订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专业教学标准的汇总、审议等工作。综合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口联系指导相应各行业工作组的工作。

行业工作组由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主要具体负责组织本行业(专业领域)所涉《标准》的修(制)订工作;组织开展企业、院校调研;组织召开论证会、研讨会等,按照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标准》修(制)订工作是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行业企业和有关院校的优势力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积极配合,为相关调研工作和本地区(单位)参与《标准》修(制)订工作的专家提供便利条件。行指委工作办要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112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 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以下简称《计划》),全面安排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计划》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您谈谈《计划》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教师队伍是关键。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企业技术技能加速进步更新,职业院校专业动态调整和学生规模持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成为制约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瓶颈”和“短板”,亟需中央和地方加大支持力度予以解决。20146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快职业教育发展做出重要批示,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校长培训,实行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围绕解决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素质亟待提升、中高职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产教融合不够深入等突出难题,中央财政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在“十一五”、“十二五”的基础上,支持实施新一周期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提升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发展能力,推进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合作,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创新机制、重点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建设水平,加快建成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二、请您谈谈《计划》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

按照“问题导向、课题引领,总结经验、改革创新,贴近基层、立足实践”的工作原则,从解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出发,从创新教师培训工作思路和管理模式入手,组织研制《计划》。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一是总结前期经验。充分总结“十一五”、“十二五”计划的经验和做法,找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存的突出问题,完善《计划》顶层设计,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吸收地方基层经验,改进升级项目设置,创新项目管理方式,为研究起草《计划》打好基础。二是开展课题研究。组织职教师资培养高校、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教师培训机构、职业院校等各方研究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开展“十二五”工作绩效评估和地方、学校、教师需求调研,研究制订《计划》和实施方案。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就《计划》多次召开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座谈会,征求行业企业、职业院校、一线教师意见,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在充分借鉴基层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颁布实施《计划》。

《计划》由目标任务、实施原则、计划内容、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目标任务。明确完成职业院校教师全员培训、创建中高职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等总体目标。二是实施原则。坚持“国家引领、地方为主,对接需求、重点支持,协同创新、注重实效,规范管理、确保质量”的实施原则,明确国家专项支持与地方统筹实施的任务分工,服务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等紧缺领域、中西部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建立区域、校企、校际协同发展机制,强化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监管和绩效考评,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效益。三是计划内容。重点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示范培训、中高职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校企双方人员交流合作等3大类项目。开展专业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优秀青年分层分类培训和校长专题研修;加强“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支持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和设立兼职教师特聘岗。四是保障措施。提出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体系建设、严格经费管理、开展督导评估等四大举措,切实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实施,并达到预期的实施效果。     

三、请您谈谈新一周期《计划》有哪些创新?

遵循“示范引领、服务需求、产教融合、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聚焦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着力从以下五方面统筹规划、科学安排、改革创新《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国家示范引领。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投入,通过设置国家级示范性、引导性项目,实现高端引领与短板补齐相结合,对接精准扶贫、制造强国、区域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统筹优化教师培养培训资源配置,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统筹指导,强化目标管理,保障计划有序推进、有效实施。

二是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实施。下移项目管理“重心”,强调省级组织实施为主,指导地方做好规划设计、组织安排、体系建设、监管评估,完善政府、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协同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实现需求导向、因地制宜,推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更加完备、保障更加有力、效果更加显著。

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优化设置。保留前期成效比较显著、较受基层欢迎的项目,如教师培训、企业实践、兼职教师等;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实行集中脱产学习和网络自主化研修相结合;模块化设置培训课程,将师德素养、工匠精神、“双创”教育、信息技术等列入培训必修内容;实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青年教师分层分类实施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创建一批教师专业技能创新示范团队,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高校教师素质协同提升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基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示范学校的引领作用,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企业实践基地建设,深化区域、校企、校际合作,吸引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组建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建成一批教师教育优势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资源,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校企共建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五是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管。全方位、系统化设计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机制,完善竞争择优遴选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包括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评价方案与标准、督导检查与绩效公示制度等,完善绩效考评,定期开展督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

四、对提高《计划》实施质量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国家、省、项目承担单位职责分工,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指南,成立专家库,完善信息管理平台,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共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整合优质资源,落实条件、人员与经费保障,做好年度计划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做好部署落实。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计划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教育部将适时举办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建设专题研讨班,将文件精神具体详尽地传达到地方、学校和教师。

(三)完善经费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加大资金力度,通过专项资金渠道,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引导地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推动各地落实《计划》工作经费,逐步建立健全教师培训经费投入长效机制。规范中央补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严格界定经费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

(四)开展督查评估。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和激励制度,完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匿名评教、专家抽评、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建立项目立项和绩效公示制度,按年度对各地、项目承担机构立项清单、执行情况和工作绩效予以公示,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评估。

                             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5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新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

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近日,教育部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专业设置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

为推进继续教育基本制度建设,切实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化水平和质量,近年来,教育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目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从管理制度来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均有专门文件指导,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长期以来参照全日制教育,在专业设置的管理方面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从专业设置现状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专业设置口径不一,有些专业存在社会需求萎缩、内容陈旧、口径偏窄、学生规模过小、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行统筹规范。从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要求来看,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在逐步推进。2015年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相继取消,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结合的相关要求,专业设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亟需跟进。综上所述,研究制订并印发《管理办法》,是从国家层面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本制度建设、提升专业管理水平的固本强基之策。

问:《管理办法》制定工作遵循的思路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是教育部统筹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第一份文件,主要思路是:简政放权,规范管理,统一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政策,明确责任和程序,加强过程监管与信息服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统一政策。统一普通本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举办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及自学考试专业开考的管理政策。二是目录管理。在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目录基础上,结合继续教育的特点,制订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既解决与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相衔接问题,体现了规范性;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者多样化需求,体现继续教育的灵活性。三是告知管理。除国家控制专业的设置要按照教育部现有审批办法进行管理外,高校可依照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四是信息管理。教育部将建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管理办法》内容共521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一是明确了文件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二是提出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要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三是提出教育部组织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设立相应的专家组织,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专业设置、建设、监督与评估方面的作用。教育部建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专业目录。一是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适用于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自考)组成;二是提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由相关部门和学校提出专业增补建议,经教育部组织专家确定后适时向社会发布。三是明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家控制专业主要为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中已经确定的国控专业,不新增国控专业。

(三)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一是提出了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应同时具备4个基本条件。二是明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并可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三是明确开放大学和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根据自身办学条件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新设专业需通过材料申报、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汇总、教育部公布等程序。对于国家控制专业,需通过材料申报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教育部依法审批等程序后方可设置。四是明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范围内,确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制订相应专业基本规范,省级考委和军队考委要在清单范围内选择自学考试开考专业。

(四)监督与评估。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监督。教育部、全国考委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信息平台监测掌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情况和动态信息。二是通过建立制度进行监督。提出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高校等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和评价机制。特别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该专业继续招生、暂停招生的依据。三是要求高校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建立和完善自我评价机制。鼓励引入专门机构或社会第三方机构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办学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及认证。

(五)附则。主要是要求全国考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问:《管理办法》印发后,普通高等学校在设置学历继续教育专业方面将需要做哪些调整?

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这一政策实施后,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这一规定,主要是着眼于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各自举办全日制本科、专科层次教育的办学优势用于举办相应学历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进一步推进内涵式发展而做出的安排。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应充分依托学校自身学科、专业和师资等优势,将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体系,统筹本校全日制教育与继续教育协调发展。高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层次、类型、规模、质量要与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社会声誉相适应。

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三部分组成,请问是基于什么考虑?

答:考虑到继续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发展以及各类学习成果认证、积累与转换工作的推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三部分共同组成。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目录内自主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对于长期以来在全日制专业目录外开设的专业,我们进行了分类梳理并组织专家充分论证,对能够满足社会成员多样化需求、体现继续教育特色的专业予以适当保留,整理形成了适用于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自学考试的“补充专业目录”(目前含13个本科专业、17个专科专业),今后补充目录将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逐步解决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与全日制本、专科专业更加紧密衔接的问题。

问:请问《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后续管理工作还有哪些考虑?

答:科学合理地进行专业设置,强化专业建设,优化继续教育专业布局,既是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环节之一,也是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内涵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中,对后续工作已提出相关要求。下一步,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落实《管理办法》要求,对照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平台启用事项将另行通知)。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相关规定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依据《管理办法》另行发布。

《管理办法》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不仅对于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一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进一步推进整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提升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宣传、学习和贯彻工作,确保《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将以《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高等继续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内涵建设,不断深化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继续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高校继续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学习型社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信息来源:教育部   发布时间:2016127

 


姜大源:职业教育应有突破

建立国家资格框架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学历比照认定制度。这将再次启发职教界:立足产业和职教实际,借鉴国际成熟的经验,突破现有职业教育两套管理体制的定界束缚,构建中国自己的“国家资格框架”,或者能够突破现有职业教育两套证书体系的束缚,从而在体制机制建设上为升级版的职业教育注入新的活力。

国务院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职业教育要“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实际上揭示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3个特点:一、要适应经济发展,这是社会需求性、政策导向性的要素;二、要实现中高职协调发展,这是职教层次性、发展规律性的要素;三、要体现终身教育理念,这是个性需求性、体系开放性的要素。基于此,“国家资格框架”成为一个积极的选项。

制约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两个问题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跨界的教育,在办学制度层面,跨越了企业与学校;在人才培养层面,跨越了工作与学习;在社会功能层面,跨越了职业与教育的疆域。所以,职业教育不能只遵从教育规律、认知规律,还要遵循职业发展规律、技能形成规律。但是,目前的职业教育距离升级版的中国经济的需要还差得很远。其中,有两个明显的问题,制约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

一、用人的劳动制度与育人的教育制度的分离。这不仅表现为劳动人事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业教育管理职能上的交叉,而且更重要的是表现在劳动市场的用人信息与职业教育的育人供给的脱节,尤其是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失语”现象。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的分离,必然导致职业教育的办学缺乏劳动市场与职业预警的有效调控引导,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实施困难重重,劳动市场的信息资源、学校的教育资源与行业企业的实训资源的无法综合配置。

二、职业资格证书与教育学历证书的分离。现有的职业教育证书制度,存在着两套体系:一是作为教育属性的学历证书结构,它起于初中层次的初等职业教育,经过高中层次的中等职业教育,止于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其证书为学历证书,由教育部门颁发;二是作为职业属性的职业资格证书结构,它建构于初级技能、中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其证书为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门颁发。鉴于这两者之间不存在对应关系,中职和高职的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之时,应该获取哪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都无明确的依据。

这样,一方面职业资格证书名目繁多,一方面职业资格证书与教育学历证书不能实现等同或等值,两种证书制度“各行其道”,很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人才予以评价、认定和合理使用,客观上造成学生就业与企业招工时的无所适从。

国际成功经验可资借鉴

国际上,寻求职业教育的规律与本质,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等值的探索,一刻也没有停止。英国、澳大利亚明确提出国家技能发展战略,其多年来职业资格与教育学历等值的成功经验已被欧盟借鉴。

英国的资格种类繁多,各种资格的要求和获取方式不尽相同,为避免资格种类多样性带来的混淆不清,以及为构建资格之间的相互衔接,英国一直在一体化的资格体系构建方面下大力气。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体系是英国国家层面建立的一个囊括所有资格及其证书的大系统,涵盖了职业资格证书和教育文凭。英国证书体系的改革与发展历经数十年。2004年英国资格证书及课程管理署(QCA)宣布:从200491日起,英国执行新的资格证书框架体系。该框架体系是对2000年框架体系的进一步更新,主要目的是与欧洲资格证书框架体系接轨,变革的主要内容是将原来5级证书制改为8级证书制。

《澳大利亚资格框架》则自19951月起开始实施,到2000年在全澳大利亚全面实行,已经走过了20多年。这一国家层面的澳大利亚资格框架,由一系列证书和文凭所代表的资格构成:不仅涉及职业教育的证书、文凭,而且涉及普通教育的证书、文凭;不仅涵盖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这两个教育层次,而且跨越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这两种教育类型,还涉及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与培训和高等教育这三个领域。而这里的“资格”,不是专指“职业”的资格、从业的资格,还指向“教育”的资格、学历的资格。

此外,欧盟成员及候选国共46个国家建立了8级“欧洲资格框架(EQF)”制度,实现了与“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框架(QF-EHEA)”的等值:5级资格等同于“欧洲高等教育资格框架”的“短期高等教育”(专科),6级等同于“学士”,即职业本科或技能本科,7级等同于“硕士”,8级等同于“博士”。现在,“欧洲资格框架”已成为欧盟各国之间教育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评估、比较及相互认定的重要依据。8级资格证书制度的层级具有规律性和科学性,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国际教育分类也是8级(教育证书的层级)。

可尝试的“中国国家资格框架”

国际成功的经验和理论研究的成果表明,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需要有一个制度性的国家资格框架予以支撑,包括把基于认知规律的学历资格证书与基于技能形成规律的职业资格证书加以融合,一是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等值,二是实现纵向的衔接与横向的沟通。所以,作为一个国家制度,国家资格框架的建立也绝非是教育部门能独立完成的任务,必须跳出教育部门形成全体合力。

笔者认为,国家资格框架的基本组成部分应包括:

第一类:教育部门负责的各类教育证书,主要是教育部管辖的学校颁发的各类教育证书,涵盖职业学校、普通学校;也包括人社部门管辖的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颁发的相关证书。

第二类:人社部门颁发的各种职业资格,也是技能等级证书,由职业资格鉴定机构通过考试后颁发。

第三类:专业部委或行业、企业或社会教育与培训机构颁发的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一般为针对特定的行业或企业的、专业性强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国家资格框架的层级结构,要涵盖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资格证书。同时,这意味着,每获得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就等同于相应的学历层次;每一层级都构成完整的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发展与劳动市场的需要就业;在需要时可返回职业院校,或通过非正规和非正式学习获得职业晋升和学历晋升为高一级资格证书。

借鉴欧盟8级“欧洲资格框架”的经验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新的8级国际教育分类标准,以及中国曾经长期实施过的8级技术工人制度,“中国国家资格框架”也可以尝试由8级资格组成。

国家资格框架的管理,涉及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行业企业,以及工会、妇联等机构,这就需要统筹相关的职业教育资源,以实现综合协调。但长期以来,由于劳动制度与教育制度的分离,行业和企业的缺位,使得国内这种“条条”管理的体制几乎成为束缚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因此,必须在管理体制上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立注入新的发展动力,这就需要从横向的综合部门管理体制着眼,试行大手笔的改革。

为此,建立国家职业教育机构,例如国家职业教育(总)局,或国家职业教育委员会、国家职业教育办公室,有利于国家资格框架制度的管理与实施。

国家职业资格框架制度的建立,将使得人才的使用有一个比对、评价和认定的国家平台。权威的国家资格制度,必须有权威的国家认证制度予以保障。这里尤其要注重发挥行业的认证作用,应逐步实施行业认证制度。

国家资格框架制度的建立,必将有利于规范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标准的方向,有利于鼓励公民通过各类规范的教育途径,去获得个人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资格,使得职业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科学研究人才的资格,统一于一个权威的国家资格标准之下。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实现教育公平、社会公平,实现“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教育目标。

(作者:姜大源系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161117

 


刘希平:最是文化能育人

育人,是所有高校的中心工作和根本任务。知识育人,大家一贯很重视;能力育人,是职业院校的优势;思政课程和思政工作育人,这些年始终在加强和改进。但仅这几方面还不够,还应全面倡导和推进文化育人,文化育人是一种更高层次和境界的育人。

文化是大学之魂。校园文化作为大学建设发展的基本形态,其核心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其标志是教师的素养、学生的素质和学校的校园风气。人们看一所学校,或评价一所学校,更多的是看和评价它由表及里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越深厚,越能打动人,越具有持久影响力,这样的学校才越具有开创和引领时代、社会风气之先的地位,其培养的学生也越具有推动社会进步的理想、责任和能力。

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在办学过程中,虽然都对校园文化建设做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对照文化育人要求,校园文化建设还处于一个不算太高的水平。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出发,现阶段,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实现文化育人,应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社会责任、吃苦精神、良好作风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青年学生,这应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主旋律。关键是要深入研究加强和改进思政理论课和大学生思政工作,比较有效的方式是促进思政理论课和大学生思政工作与改革开放火热实践更紧密结合。实践最生动,实践最有说服力,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十分丰富且有说服力的案例。要鼓励和促进教师更多、更及时地联系实际,开展思政理论课教育和思政工作。还要尽可能创造条件,让师生走向社会,在实践中了解国情省情,增进与党和人民的感情。要积极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着重让学生在感悟先人和前辈的苦难和辉煌中,深化对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中国共产党的感情,从而发自内心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二是大力弘扬和培养工匠精神。这应是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特殊追求。什么是工匠精神?简而言之就是持续专注地做一件事情,这里面包含着敬业、负责、执著、精益求精等多重内涵。职业院校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培养技术及技能人才,企业要求我们培养的学生,既要拥有一定的岗位技能,又要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随着企业和社会对产品品质要求的提高,对后者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而工匠精神就是职业素养的最好体现。我们许多企业产品品质与先进国家有差距,并不是因为技术、装备不如人,关键是我们的职业素养与别人比有很大差距。工匠精神培养不够,是高职高专院校亟需补上的短板。培养工匠精神,本质上是文化问题,我们应从文化层面进行总体思考和设计。在培养目标上突出工匠精神导向,在教育教学理念上树立工匠精神指引,在课程安排上充实工匠精神内容,在组织管理上严格工匠精神要求,在教育宣传上营造工匠精神氛围。我们应以无处不在的工匠精神及文化追求,滋润和培养学生树立起牢固的工匠精神。

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打造校园文化环境,有两大方向性原则需要把握好。首先,要紧紧围绕育人展开。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必须为育人服务,不能片面追求大广场、大草坪、大展馆、大雕塑。校园文化环境应以师生为本,从有利于师生学习、生活出发,着眼于育人需要,进行布局、规划和建设。高职院校校园文化建设,还应多增加一些企业文化元素,理想中的高职院校校园文化环境应是既像企业又不像企业。像企业,因它有企业之“神”;不像企业,因它并不完全具备企业之“形”。其次,要使师生成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主体。项目设计应力求多形式让师生参与,各类环境装点则可直接交给师生去做。各类学生社团应成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的生力军,充实内容,完善形式,提高品质,使社团活动成为校园文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学生历练自己、培养自己的重要舞台。

四是用心建设教师队伍。教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伴读者、引导者。要使学生理想信念坚定,首先教师要理想信念坚定;要使学生拥有社会责任感,首先教师要拥有社会责任感;要使学生具备吃苦耐劳精神,首先教师要具备吃苦耐劳精神;要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首先教师要秉持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要始终把教师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政治上多培养教师,在事业上多帮助教师,在生活上多关心教师。建立健全教师政治学习制度,让广大教师多从主渠道及时了解党和政府的政策主张,了解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件,了解社会民众的真实情况。拓宽教师的专业发展通道,办好教师发展学校,完善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实践制度,增加教师访学交流深造机会。改进教师评价,推进各类教育资源包括收入分配更好地向一线教师倾斜,鼓励教师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关心学生、教书育人、学校发展上,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

建设校园文化的过程应是一个不断推进改革的过程,要重点研究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的动力机制和评价机制,形成学校、二级院系和教师不同层面的动力机制和评价机制。同时,探索推动课程、学分制等改革,政治理论课程改革也要务求尽快全面落地。(作者刘希平,系浙江省教育厅原厅长)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1115

 


崔岩:履行质量主体责任,高职如何

找准“坐标系”

教育部颁布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要求“建立诊断改进机制”,采用“诊断”+“改进”的模式引导高职院校履行质量的主体责任在我国尚属首次。其原因一方面是基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与扩展,另一方面是高职教育外在竞争压力与自身内涵建设的双重驱动力作用。它与评估有着本质的区别,是由外向内评价模式的“蜕变”,如果把握不好就有可能“走老路”或“走偏路”。因此,就高职教学诊改而言,如何准确找到着力点,并以此促进院校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需要思考并回答好下面三个问题。

问题一:核心指向是什么?

诊改是促进高职院校履行质量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从注重评估质量等级,转换为依靠院校自身建立保证体系来提高质量,首先需要我们重新理解质量的内涵,把握其核心指向。

客观地看,当前诊改工作对于高职院校来说是一件新鲜事,不少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如果对其中的诸多问题认识不清,实践中就势必会出现一些偏差。

本次高职诊改突出体现的是“培养目标的达成度、社会需求的适应度、师资和条件的支撑度、质量保证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等要求。

从诊改的几个维度来看,“目标”上不仅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更要形成质量文化;“结构”上不再是由外而内的监控系统,而是内生动力的保证系统;“对象”上不仅是教学质量保证,还要涵盖学生教育和教学服务与管理;“范围”上不仅是衡量招生就业指标,更要注重教学过程;“主体”上不仅限于质量管理人员,更要形成全员参与的机制;“状态”上不再以阶段性的年度数据为唯一依据,而是更加注重数据平台中的动态数据真实性和数据对教学过程的反馈作用;“结论”上不再是“过关式”的等级,而是院校运行质量保证机制的良莠程度。

基于上述认识,诊改应建构以顶层指挥决策系统为基础,以教学质量保证系统为核心,以教学辅助条件保证系统为补充,以教学质量评估和监测系统为抓手,利用教学质量反馈和改进系统形成闭合螺旋循环。

问题二:关注重点在哪里?

教育部发布的诊改指导方案,包含诊改参考指标体系。实际上,指标体系可以看作是一种指导、引导的手段,进校诊断与进校复核也只是一种督促与强化,最终目的是要让院校建立并形成自我质量意识、质量观念和质量体系,以办学常态化真实显现办学质量。

虽然在诊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的看法上见仁见智,但以下六点是高职院校诊改工作都需要重点关注的。

一是明确办学定位,厘清人才培养目标。这是诊改的逻辑前提,至少要考量四个层面的问题: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依据、层次分配、类型划分、定位与利益相关者需要的人才培养规格的符合度。只有这样,才能规划好诊改工作的“坐标系”和“关键点”,才能有的放矢。

二是着力于专业建设,提高专业服务产业能力。专业代表了高职院校的核心竞争力,应将专业设置和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施、专业条件建设与保障、课程建设与细化、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专业国际化等六个方面作为专业质量标准的重要构成要素,使专业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目标管理体系,提高服务产业能力。

 三是着力于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培养,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要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能力提升与学历提升并举、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提高并进,通过实施名师分层培育计划、师德师风建设计划、工程实践轮训计划,建立在高级职称教师中培育教学名师,在中级职称教师中培养教学能手,在青年教师中选拔教坛新秀的教师分层培养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四是着力于学生全面发展,力促学生成长成才。建立完善的学习支持系统,注重以学生学习需要为中心配置教学资源;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注重知行统一,增强学生技能,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采用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为各层次学生的成长成才开辟广阔的空间。

五是着力于常态化数据平台建设与监控,夯实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着重突出教学环节的管理和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完善教学实施过程中相互关联要素的质量标准;完善数据平台在内部管理运行中的状态分析和监控功能,发挥平台查找问题与薄弱环节功能,建立质量保证信息发布与监控系统,推动持续改进。

六是着力于治理体系完善,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系统开展制度“存、废、改、并、立”工作,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在制度层面建立涵盖“酝酿、制定、执行、反馈、完善”等环节的制度建设常态机制,形成事前有标准、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的系统化制度体系,为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驾护航。

问题三:工作导向如何把握?

在实施“管办评分离”之后,如何负起质量保证的法定责任,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探索新的质量管理模式。

就建立诊改制度本身来看,一方面是配合实施“管评办分离”和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更体现出高职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自主保证质量、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需要。因此无论是教育行政部门,还是高职院校自身,都要把握好几个方向性和原则性问题。

第一个是目标性。诊改类似一种目标导向性的评价模式,诊改过程就是判断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与达成度的过程,诊改主要关注的是院校如何确定自己的目标、如何达到自己的目标、如何证明达到了目标、如何改进从而确保达到目标。

第二个是主体性。诊断的主体毋庸置疑是高职院校自己,因此,自诊应体现如下几个方面:依据院校的质量管理标准来评价自己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验证院校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持续满足内部和外部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作为一种重要的质量管理手段和自我改进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使质量保证体系不断完善、不断改进。

 第三个是针对性。鞋子是否合脚,只有自己最清楚。诊改的主要特点是:用自己的“尺子”量自己的“个子”。也就是说,诊改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指标。这个标准是在教育部提供的观测点基础上,由院校根据质量目标自己制定,然后建立一个与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标准所期望的质量。诊改复核的时候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只是看院校的“尺子”是不是合规,再进一步就是“量得准不准”的问题了。

第四个是发展性。这一点,陕西开展的高职巡视诊断可以作为借鉴。不论是院校“自我体检”,还是专家“把脉”,目的不是去揭院校的疮疤,而是与院校一起商量如何“治病”或“保健”。为了避免挫伤改革的积极性,影响改革的信心,一切应以是否有利于院校发展为前提。

第五个是实证性。就是用事实说话,这也是诊改的基本特征。不管是陈述性的自诊报告,还是未来专家的复核报告,关键是摆事实。这些事实依据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

诊改工作只是一种手段,而构建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发挥体系对教育教学质量的保证作用,让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落地生根”,形成质量保证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才是根本。(作者崔岩,系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陕西省职教学会会长)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5日

 

 

 高职教学督导,“利器”如何更利


督导体制不健全、职能定位不清晰、评价标准不规范等问题困扰着不少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   

高职教育质量如何提升,始终是高职院校关注的大问题,其中,加强教学督导无疑是学校教学治理的“利器”而受到重视。但在实践过程中,督导体制不健全、职能定位不清晰、评价标准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困扰着不少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工作。要发挥好高职教学督导的职能作用,厘清这些问题十分重要。

高职教学督导是什么?

    督是手段,导是目的

从高职院校岗位配设分析,高职教学督导的基本职能就是以教学为中心,对教学全过程实施监控。高职教学督导以服务为宗旨,即为学校的内涵发展服务、为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服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教学督导工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但督和导的功能各有不同。

“督”是手段。教学督导进课堂、进实践实训基地,核心是依据教学计划和课程目标对教与学进行实时监控,如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学生赴企业实习实训的效果、教态和学态的状况等。归结起来,到现场看现实,依教规作评估评价,找亮点查问题,督是一种工作的方法。

“导”是目的。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宗旨是服务学校、服务教师、服务学生,实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是最终目的。教学督导工作表面看是具体的,其实是一种爱憎分明、扬弃有则、以人为本、崇尚人文的良心活计。教学督导所做的一切,是学校利益至上、师生为本,无论是表扬或批评、成绩或问题的揭示,决非个人利益使然。

高职教学督导怎么做?

    在看听说上下足功夫

高职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高职教学督导与一般普通院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不同性。例如,高职的教学课堂,既在学校教室,又在企业车间;教师的教,既有口口相授,又有动手相传。同样,学生的学习形态也有多样化,有听课、有训练,更有技术操作,其学习效果既可能反映在知识的理解领会上,也可能反映到动手技术的模拟训练上,成果有书面的作业,也有成型的实物作品。可见,高职教育的职业性,也渗透到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方方面面。如何做高职教学督导,除了要遵循一般的教育规律外,在看、听、说上要下足功夫。

看——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要求。教学督导中的“教学”不是狭义的,因教学外延的深广,校风、教风、学风与教学息息相关。适时的教学监控就要有敏锐的视觉,教学督导要善看会看,通过校园环境的观察和动态分析、教室里的教态或学态、实训室或工厂的业态,来分析教学现象背后深层次的教学问题。看得广才不会顾此失彼,使教学质量监控留下空白点;教学现象看得多,才会对教学问题想得透、思得深,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听——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另一要求。教学督导要耳听八方,意义就在于从听的信息中捕捉有益教学督导的教学信息。教学督导进课堂、到教学现场听课,应该说是最主要的,但不是唯一的。课余与教师的交流,听听教师的教学改革感悟;课外与学生交谈,听听他们对学校教育教学的诉求、对老师教学的评价;走近行政管理干部和职工,听听他们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中对教与学的看法及分析。这些虽然是生活的花絮,但对于教学督导来说却是发现教学问题的重要源头。

说——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能力要求。高职教学督导以服务为宗旨、以“导”为目的,其重要的载体就是“说”。说的表现形态主要有两种,即口说和书说。口说是与被督导关注对象的直接沟通和交流,是语言的直接交互;书说是通过语言文字描述间接地与人交流和沟通,包括教学督导的工作汇报、对教师教学的检测评价、个人开展教学督导研究的成果等。

高职教学督导怎么做好?

    学校、教师、教学督导员打好“组合拳”

要做好高职教学督导工作,必须打好学校、教师、教学督导员的“组合拳”。

建规立制。学校层面,要从制度上优化和创设教学督导的工作环境,组织好教学督导的团队建设,明晰权责和解决好待遇问题,让教学督导员有尊严地工作。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多由二级学院领导兼任,其实,治学督学的事还是交由一线教授担当,让更多的专家参与合力会更大,结果更好。

教师认同。长期以来,教师对教学督导有一种排斥心理,认为教学督导的监控就是肉中挑刺、专找问题的。事实上,教学督导的监控,不仅是问题的发现,更重要的是总结和推广教师在探索教学创新与改革中积累的经验,搭平台,让优秀教师能崭露头角。对于青年教师,教学督导的帮扶,也就是身边的教学导师,得到专家们的教诲将使他们专业化成长得更快更好。因此,解决好教与督的关系,改变教师对教学督导工作的偏见,是做好教学督导的关键。

教学督导员素质。工作的性质决定了高职教学督导工作的权威性,因此受聘于教学督导员的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家素质。首先,做好人师,这是“言顺”的条件。尤其在工作中对待教师要有一颗诚爱之心,能以爱动其心导其行。其次,做好经师,在自己学科的教学中做标杆,在“双师”素质上做楷模。他们是教学智者的代表,教学监控有敏锐的眼、有洞察问题的脑、更有求真务实的人格。再其次,心中有学生,师爱是教师职业道德最集中的体现,教学督导所做的工作,最终是为了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近两年连续获得浙江省高职高专综合人才质量评估第一,从中得出的一个经验就是:学校教育教学要优质,教学督导工作一定要优秀。高职教学督导“三问”如何破解,破解的效果如何,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贺星岳(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1129

 

依法治教助力我国建成世界最大规模职教体系——职业教育法实施20周年综述

新华社北京122日电 (记者 王建刚、胡浩)12月2日,教育部、中华职业教育社联合召开“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纪念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20周年,总结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分析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谋划“十三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公布实施,我国职业教育从此驶入依法治教的航道,在短短20年时间里发展成为世界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体系。

立法:职教的里程碑

职教法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它规定了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内涵、体系框架、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集中反映了职业教育实践和理论探索的经验成果,进一步确立了职业教育作为国家一种基本教育制度的地位,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基本法律保障。职教法颁行后,21个省(区、市)制定了职业教育条例、实施办法,4个省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条例。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正在成为时代的强音。

专家认为,职教法施行20年,是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教、环境向好、声誉提升的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逐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中、高等职业教育成为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20年来,累计为各行业输送了1.37亿名合格毕业生。各类培训广泛展开,年培训达上亿人次。全国职业学校共开设近千个专业、近10万个专业点,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

——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超过90%。高速铁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快速发展的行业,新增技术技能人才70%以上来自职业学校。

——涵盖学校、教师、学生、教学、实习、投入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办学标准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办学特色更加突出。免学费政策覆盖90%以上中职学生,助学金覆盖40%以上中职学生、25%以上高职学生。

——1200所国家中高职示范(骨干)校,300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300个职业教育集团,16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每年30万东西部中职联合招生,近百个全国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一系列对外培训和援助项目……

职业教育以崭新的面貌走向第一个百年。

行动:广阔的天地

过去20年,职业教育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面向社会和市场办学,取得丰硕成果。

曹妃甸工业职业教育集团,校企责任共担、深度合作。“企业参与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对毕业生用起来就更放心”,合作企业如是说。

机械行业大连机床现代制造职教集团,汇聚上下游企业、行业领先企业、数十所院校,数控行业校企合作“航空母舰”雏形已具。

高职首家省级大学科技园,专利及软件著作1230项——在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意识融入学生血液。

北京市商业学校实施“教育+产业+文化”精准扶贫模式效果初显,917名云南贫困学生入学,首批171名毕业生入职月薪2000元至4000元。

2009年,埃塞-中国职业技术学院招生。2015年,有色金属行业校企协同“走出去”试点启动。2016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在泰国建立“鲁班工坊”挂牌。职业教育“中国风”为世界带来“新绿”。

有为才有位。职业学校用实战赢得了尊重。

挑战:向更高目标进发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际上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蔚然成势,人才要素成为赢得竞争的关键。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紧迫。

2日召开的座谈上,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指出,必须认识到,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面对国家发展战略新要求和产业革命新趋势,还需要攻坚克难、提升水平。

专家认为,职业教育需要持续改革创新,加快提升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契合度。要着力解决一些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支持职业学校办出特色,引导学生走多样化成长道路,坚定走好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

法者,治之端也。历经20年,职教法面临新环境、新任务,其相关内容和规定也需要因应时代进步和事业发展进行丰富和更新。

目前,修订职教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5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相关执法检查。

踏上新的征程,职教法治满帆疾行,将为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6125

 

★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成立

日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成立大会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召开。来自全国100多所高职院校的260名代表与国内外专家一起,围绕高职教育创新创业与职业素养提升两大主题,从不同视角探讨了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教育该如何教、怎么学”等深层次问题。

据了解,本次大会是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培育大批具有专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具体举措,凝聚了职业素养与创新创业教育共识,为职业院校进一步深入推进职业素养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与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研究中心主任、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刘华强介绍说,研究中心未来工作的开展将深入融合“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精神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坚持“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构建立足职业教育、汇集“行校企政”资源、面向社会需求、树立行业标杆的研究交流平台。

中国教育报记者:李丹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126

 


★千名“校企研”代表研讨职校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

日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课程理论与开发研究中心年会在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中高职院校、技工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部队院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和知名企业的千余名代表一起,深入交流了基于“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课程开发理论与实践的新成果,特别是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的创新与发展。

据了解,此次会议的召开是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适应经济新常态时期“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实施对应用型人才的需要,促进教育内涵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中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课程开发与实施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在会议交流过程中,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还牵头建立了“职教课程探索协作群”,与会者和职教同行们踊跃参与,形成了“有困惑可以求助,有经验可以分享”的共识。

中国教育报记者:李丹

 信息来源:《中国教育报》        发布时间:2016126

学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