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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信息核对及组织关系梳理排查的通知

校属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将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的组织,进一步加强党员日常管理,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直属机关党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在职教职工中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院在职教职工党员。包括编内教职工中的党员、编外教职工中的党员、学校临聘人员中的党员、合作办学企业在我校任职人员中的党员和劳务派遣人员中的党员。

二、排查内容及方式

1.核对在册党员信息

组织人事处将从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册党员花名册》(附件1)下发至各党总支部。各党总支部要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党员一一核实填写本人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本支部更新修改后的《在册党员花名册》(更新修改和新填入的内容请务必用红色字体加以区分)上交至各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上报至校组织人事处。

2.排查未转入组织关系党员有关情况

(1)在本支部所辖全体教职工(含编内、编外人员)范围内,一一向教职工本人核实其身份是否为党员,梳理汇总本支部所辖范围是否有党员的组织关系目前还未转入学校。对暂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请党支部填写《未转入组织关系党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上交至各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上报至校组织人事处。

(2)对暂未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及时联系党员本人,要求其在本学期开学1个月内将组织关系转入学校。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学校的党员,本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名称、不愿转入组织关系的原因、近6个月内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缴纳党费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等,并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联系人:蒋娜(6496)、董希萌(61022)

邮 箱:404410070@qq.com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党员信息核对和组织关系梳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做出专门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谁经手、谁负责,谁签名、谁负责,确保梳理排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好。

各党支部在组织党员核对本人信息的时候,要注意保护党员的个人隐私,严禁将党员个人信息群发至QQ群或微信群,统计汇总的《党员花名册》日常应由专人保管。
     2、统筹协调推进。此次梳理排查工作时间紧、范围广、任务重。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做好上下沟通和审核把关,及时解决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对拒不配合排查工作的党支部和党员,要及时上报情况,要确保做到核清信息、应转尽转,健全台账,不漏一个党支部、不漏一名党员。


附件:1.在册党员花名册(仅信息核对使用)

2.未转入组织关系党员信息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