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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五类高职扩招生源攻读全日制学历的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1年4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我校从2020年开始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在职职工(以下简称“五类生”)等社会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学历。今后,社会在职人员攻读全日制学历将会成为普遍现象,现有针对在校生的全日制学籍管理办法并不适用于“五类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基于此,特出台针对“五类生”攻读全日制学历的管理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人才培养

1.专业负责人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生源和专业特点,制定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强的人才培养方案。

2.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用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的方式,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3.“五类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的晚上,休息日、节假日则采用线上自主学习或教师线上授课方式。

4.“五类生”每月返校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天;由学校安排专人进行指导、检查和测试,并布置下一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二条 学生管理

5.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统一对“五类生”的学籍进行管理,“五类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

6.“五类生”日常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考核由二级学院所在班级辅导员负责,由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共同进行宏观管理。

7.“五类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免修军训课程,但须参加军事理论学习并接受相应的考核。

8.由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协调安排专人对“五类生”进行安全方面与思想政治方面的交底教育和管理;由教务处协调、二级学院和二课部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实训)等学业方面的交底教育。

第三条 入学和毕业要求

9.“五类生”的入学时间与毕业时间,与普招生同一时间。

10.开学时,按开学时间及要求到校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接受相关的入学教育。

11.“五类生”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线上和线下课程,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获得所修专业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费等费用

12.“五类生”的学费与所就读专业的普通专科生的学费相同,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学生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和内容收取,每学年初统一交清,每学年末结算一次,多退少补。

第五条 资助政策

13.“五类生”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省级的资助政策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申请资助。

第六条 其他方面

14.未尽事宜,详《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

15.本办法为试行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针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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