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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不发生群体性疫情的底线,根据学校《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工职院发〔2020〕1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实行教职员工分批返校返岗、学生分批错峰开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生开学时间

全校学生分三个批次开学。

1.第一批次学生开学时间:在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基础上再延后两周;

学生对象为:2018级学生;

2.第二批次学生开学时间:在第一批学生开学后再延迟后一周开学;

学生对象为:2019级学生;

3.第三批次学生开学时间:按照原教学计划2017级学生于5月下旬返校毕业答辩。

学生对象为:2017级学生。

(二)教职工上班时间

1.2月12日前全体职工返回长沙;

2.2月17日至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延后一周,根据学校安排,实行弹性工作制,学院领导班子按照值班安排表到校值班,保证院内每日有人到岗值班。其他教职工实行远程网络办公;

3.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延后一周起,全体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

4.2月17日起至正式开学时间止,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做到教师停课不停教、学生停课不停学。

二、防控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保障师生安全

全院师生要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支持并自觉服从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扎实有力举措,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把保障全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二)科学防控,依法精准施策

严格按照《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学校的总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科学制定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三)协同应对,加强联防联控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校企合作单位,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主动加强与学校防控疫情小组以及校企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防控工作对象

开学前后,要确保对学院所有人员防控全覆盖,由院长牵头,负责本单位在编职工、编外教职工、外聘兼课教师、校企合作单位的驻校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党总支书记牵头,负责全校所有在读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防控工作目标

(一)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强化全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能力。

(二)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做好开学前后防控措施的落实,杜绝学院疫情发生与传播。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小组院内情况,以最快的速度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并使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确保院内安全稳定。

五、防控工作体系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成立学院、班级、寝室三个层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构建三级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一)成立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1.成立信息工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成员如下:

组     长:陈建忠 

第一副组长:刘桂林

副 组 长:龚 亮 侯 彧 李皓朗 曾海霞

成 员:各专业主任,各班级辅导员

2.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落实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加强师生间的宣传引导;

(3)负责落实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各项文件、防控措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等;

(4)负责收集和管理全院“日报告、零报告”的信息统计汇总,按要求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5)负责学校安排的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3.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校企合作专业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办公室,由吴章涛、谭波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落实校企合作专业教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措施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成立班级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各班级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由班级辅导员任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委成员任成员,全面负责班级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并于3月10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学院疫情防控小组备案。

(三)成立寝室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各班级要以寝室为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由班级班长任组长,各寝室长任副组长,其他寝室学生任成员,全面负责寝室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每日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寝室内学生当日体温情况,身体有无发热、咳嗽等其他异常情况,监督寝室内学生是否有离校、与可疑人员接触史等。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阶段

1.建立健全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对全院师生进行全覆盖排查,根据学校要求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摸清全院师生健康情况底数并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汇总每名师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逐日督促每名师生上报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要求学生返校前14天逐日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见附件1.1),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校企合作专业教师、外聘教师,必须每日在学校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中,上报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在返校工作前14天逐日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校内从业人员健康卡》(见附件1.2)

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校企专业教师、外聘教师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学生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须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复学。

2.配合开展院内环境整治及全面定期消毒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安排,配合总务处、物业公司,对学院所属的校园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等工作。

3.加强师生返校前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微信、QQ群等平台作用,对全院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实施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开学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小组安排,对全院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二)返校开学报到阶段

1.严格师生开学准入校园资格条件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生、校内从业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进入校园:

(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

(2)开学前没有进行14天健康报备的;

(3)开学前14天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4)正在湖北地区或开学前14天有湖北地区居住史和旅行史的师生、学校从业人员;

(5)开学前接触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

(6)其他有可能影响疫情防控的情形。

2.做好师生返校途中疫情防控引导

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群等引导好全院师生有序返校,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到以下几点:

(1)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乘坐城际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向学院疫情防控小组报告相关信息(如乘坐日期、航班号/车次、座位号等)。

(2)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3.科学制定师生疫情防控教学方案

根据学校安排,延期开学期间,如疫情尚未解除,全运院师生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结合教务处安排,统筹考虑在线教学计划,做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开学后,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时间通过周末调课、缩短暑假等方式补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4.密切跟踪未能按时返校师生情况

学生凭《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到辅导员处报到,开学时身体有异常的师生暂不返校,治愈并自我观察14天后方可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班辅导员及时联系学生本人或家长,详细了解情况后如实登记,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小组,并做好跟踪、处置等相关工作。

5.全面关注校企合作、外聘教师健康状况

校企合作专业教师、外聘老师开学时凭《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校内从业人员健康卡》上岗,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对于疫区返回的教师,实行自我居家隔离至少14天,并逐日上报健康状况,不允许返校。结束14天隔离后,若无异常,则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学校批准方可入校上岗。若有异常,则询问好具体情况,及时登记上报至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其所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开学后正常教学阶段

1.开好公共卫生健康主题班会

通过学校医务所的在开学后的指导安排,辅导员要第一时间在所在班级组织开展一次公共卫生健康知识主题班会,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配合落实体温晨检午检工作

配合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安排,督促师生每天早晨、下午固定时段对配合进行体温晨检午检工作,不允许任何人带病上学或上班。

3.切实加强学校教学组织管理

积极督促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堂中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学生保持教室整洁清洁,下课后要求学生及时将个人垃圾清理带走。在技能竞赛集训期间,指导教师、集训学生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4.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学生管理

2017级毕业班辅导员要全面摸排、摸清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教务处统筹,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求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各毕业班辅导员要强化所有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督促其每日个人信息报备,定期与学生本人和实习单位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心理状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

5.严格落实病因跟踪登记制度

积极做好师生因病缺勤、早退、请假的追访工作。上课上班期间,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人员清点和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相关信息由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负责统一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愈后应由校医务所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上课或开始工作。

6.配合落实全校师生分餐就餐

根据学校安排,配合总务处,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方可摘掉口罩并洗手。号召师生员工错峰就餐,打包分餐回办公室、宿舍等地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

7.切实加强全校师生心理疏导

密切关注师生的心理状况,辅导员要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提供本校心理援助服务,配合心理咨询师对接进行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帮助缓解疫情焦虑,树立信心,同时加强高危人群识别,如师生出现心理问题,尽快向上级单位上报情况,并进行心理疏导及心理危机干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8.督促师生佩戴口罩减少接触

(1)各班级辅导员在学生返校后,督促学生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人员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2)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并要及时洗手。

9.切实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管控

全院暂停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确需组织召开的小型会议,要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

10.严格实行可疑病例上报制度

全院教职工、学生如在: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经营户工作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等人中遇到有可疑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学院疫情防控小组,并上报校医务室。

11.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院疫情防控小组于每日12:00前根据师生在智慧校园APP中的健康信息报备情况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信息,如有异常情况,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至校医务室(电话:84033900)。

(2)疫情防控期间,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安排好专人值班值守,并按要求及时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七、疫情应急响应

1.学院疫情防控小组要密切关注学校发布的信息,及时响应工作安排。

2.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人员,由疫情收集人通知学校医务所(电话:84033900),由医务所工作人员核实体温情况,给其佩戴医用口罩,询问症状,如怀疑疑似病例(发烧干咳),登记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安排专车专人送至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如检查无异常,正常返校。如疑似病例,由医院进行确诊,在医院监测14天后无异常,可以返校。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立即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由收治的医疗机构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切实落实学校要求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生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处置方案同前。

八、强化监督问责

1.院长、党总支书记为学院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全院师生(包括校企合作单位人员)是疫情防控工作参与者,必须依法协助、配合、服从和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学院党总支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和寝室长的作用,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构建学院、班级、寝室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要及时收集、汇总全员疫情信息,并明确专人负责向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报。

3.广大师生要发挥监督作用,对如下情形进行举报:发现发热病人未及时就医就诊或向排查人员隐瞒病情的;发现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主动报告情况的;发现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的。一经核实,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将根据学校要求,予以表彰。举报电话:84095300。

4.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强化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疫情流行,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以及在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依纪查处直接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