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72号)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考通〔2018〕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声武
副组长:柒文英 罗凤姿
组 员:王铁生 罗 勇 毛 婵 李 文 吴大旭 何学武 朱维刚 彭 文 徐耀鉴 玉小冰
陈翼翔 徐刚强 罗碧华 王 炎
主要职责: 审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确定考试方案,审核录取名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高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稳妥有效。单招考试期间,统筹协调组织好招生、教务、后勤服务、医疗卫生、安全保卫等部门,各司其职,确保考试安全有序。
(二)领导小组下设录取综合工作、考试工作、监察工作三个办公室
1、录取综合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主 任:柒文英
副主任:李 文
成 员:周丽妤 欧阳钰 朱 彦 刘 佳 向小丽
主要职责:按相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严格按录取规则做好录取工作,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等。
2、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罗凤姿
副主任:罗 勇
成 员:杨 平 刘桂林 李 勇 李 岚 廖杏元
胡佳丽 彭建龙 陈德高 陈 娟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负责做好单独招生考试的组考方案制定、命题、制卷、保密、组考、监考、阅卷、成绩统计等。
3、监察工作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处)
主 任:胡承建
副主任:彭 文
成 员:林 波 潘春花
主要职责: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关键环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8年湖南省(或全国)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8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
专业名称 |
学制 |
人数 |
科类 |
学费 (元/年) |
资源工程系 |
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5060 |
钻探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4600 |
|
环境地质工程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4600 |
|
岩土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4600 |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100 |
文理职 |
5060 |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三年 |
40 |
文理职 |
4600 |
|
国土测绘与规划 |
三年 |
40 |
文理职 |
4600 |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职 |
4600 |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200 |
文理职 |
5060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100 |
文理职 |
4600 |
|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4600 |
|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职 |
4600 |
|
土木工程系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职美 |
7500 |
工程造价(公路方向)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5060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46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20 |
文理职美 |
7500 |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30 |
文理职美 |
7500 |
|
信息工程系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 |
三年 |
70 |
文理职 |
4600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自动化控制方向)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60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企业信息化方向)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600 |
|
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 |
三年 |
150 |
文理职 |
4500 |
|
软件技术(3G/4G移动商务方向)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500 |
|
软件技术(移动应用软件开发方向)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500 |
|
动漫制作技术 |
三年 |
20 |
文理职美 |
6000 |
|
管理工程系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3500 |
市场营销 |
三年 |
60 |
文理职 |
3500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3500 |
|
旅游管理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600 |
|
酒店管理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5060 |
|
应用英语 |
三年 |
30 |
文理职 |
3200 |
|
建筑经济管理 |
三年 |
20 |
文理职 |
4600 |
|
合计 |
1370 |
|
|
★实际收费按2018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校企共建专业,除以上费用外,企业收取实训费,软件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3G/4G移动商务方向)专业6000元/年、工信部认证费工信部认证费及企业认证费4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硬件工程技术方向)专业第一年2000元,第二、三年3000元/年。
四、报考方式
1、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和密码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ks/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或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9日
3、报名及考试费:80元/人。收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执行。考生报名成功后通过微信支付报名费,缴费截止时间4月15日,具体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
4、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 4月18日-20日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4月20日9:00—12:00、14: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
五、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每人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予以复查。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命题、组考与评卷
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参加我院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和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两类。
1、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和心理测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文化笔试,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补考成绩不算)折算成100分为文化考试成绩;其他考生均需参加文化考试。
2、考试内容:心理测试+面试+文化考试(总分200分)。
(1)心理测试:主要是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初步评价,采用心理测试量表进行测试。心理测试在面试前进行。
(2)面试:考察考生的沟通表达、行为习惯、气质品格等方面情况,分值100分;按第一志愿专业大类组织面试。
(3)文化考试: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中职毕业生(含应、往届)主要考查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实践技能,分值均为100分。
3、考试时间:(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项 目 |
时 间 |
心理测试+面试 |
4月21日上午8:30-12:00 |
文化考试(往届普高和中职) |
4月21日下午2:00-3:30 |
4、考试地点: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命题:由考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系部进行统一命题,各系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6、保密措施: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文化考试试卷印制完毕,由纪检和考试中心统一保管,开考前一小时送往考点办公室,考试结束后经考点办公室确认检查密封后交回机要室。
7、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相关系部具体实施。
8、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2、面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且心理健康测试达标的考生方可录取。心理健康测试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
3、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分专业统计面试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按其第一志愿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招生计划额满为止。当第一志愿专业未录满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专业的考生和同意调剂专业的考生。
4、各类别考生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等比例录取;职高对口学生录取比例不低于单招总计划的20%。录取名单通过我院官网(http://www.hngczy.cn/)向社会公示。录取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第一批录取考生报到结束后,将缺额专业和数量公布在学院官网,第一批未被录取但愿意调剂专业录取的考生可再次报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到缺额专业,额满为止。
5、录取流程:录取工作办公室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学生来校办理报到手续—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当年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与录取。
6、学院招生就业处于5月1日前向湖南招生考试院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与拟录取考生信息,根据考试院审批结果,于5月10日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九、新生报到与资格审查
1、单招新生与经高考录取的其他新生同时开学;经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
十、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监督电话:0731-84095297。
3、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新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十一、其他
1、本方案若有与国家和上级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进行招生。
3、本方案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水渡河路100号 邮政编码:41015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负责人:李文
联系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传真号码:0731-84094828
学院网址:www.hngczy.cn
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