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19年清明节放假作如下安排:
一、放假时间
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共3天。4月8日(星期一)全院正常上班上课。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做好值班记录;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2、安全保卫、总务及学生工作处等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值班院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置。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