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分工会:
学院拟于2020年1月召开第四届第七次教代会,为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切实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人要求
提案人应为正式代表,不仅要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出高质量的提案,还要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
二、提案内容
提案内容必须是在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并限于本院的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
1.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建设发展、具体措施等方面;
2.学院的教学、管理、科研、人事改革等方面;
3.学院的政治思想工作方面;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方面;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以下方面的问题不列为提案:
1.属政治团体内部的问题;
2.按照法律程序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人的具体意见;
4.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湘工职工发〔2013〕18号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三、提案要求
1.一事一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2.提案表中的提案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
(1)案名,或者叫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具体理由或问题;
(3)建议和措施,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3.提案应由1名正式代表提议,须2名(含2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4.提案人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中,逐项书写或打印,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要求字迹工整,提案人亲自签名。
5.提案表一式二份。各分工会主席负责收集所属分工会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审。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初审合格的书面提案纸质档交到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院工会办公室),同时将提案电子文档发给工会办公室刘琼老师。
四、提案征集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第四届第七次教代会闭幕之日止。
五、提案评表表彰
根据《学院工会委员会优秀提案和先进提案承办单位评选办法(试行)》湘工职工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将开展学院四届七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 评选活动。
六、其它
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教职工代表积极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研,撰写高质量的提案,原则上每个分会不少于2件。
附件:1.提案立案标准
2.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提案表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1
提案立案标准
1.代表性:反映了较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2.全局性:站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反对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3.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在学院的职责和财力、物力范围之内,切实可行,并具有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附件2
案名: 编号 年 号
类 号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 四 届 第 七次)
提 案 表
提 案 人 单 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电话)
E-mail (手机)
附议人
提案要求 1、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2、提案人和附议人(2人及以上)均须是正式代表。
3、内容应具体,包括案名、理由、建议或措施。
4、打印或用钢笔书写,字迹工整。
5、此表一式两份,递交书面文本请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提
案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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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建
议
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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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小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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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意作为提案立案。经研究,本提案由 负责承办,请于 月 日前完成,并将结果反馈提案工作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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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意作为意见。经研究,本意见
由 负责承办,请于 月 日前完成,并将结果反馈提案工作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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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办
部
门
处
理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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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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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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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主管院领导批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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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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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反
馈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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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对以上处理意见是否满意,请在以下栏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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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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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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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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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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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签名: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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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提案人建议措施栏表格不够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