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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年3月5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湘工职院发〔2019〕9号


 

关于印发《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教材选用原则和程序,规范教材管理,力争选用高水平的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发展要求,学院修订了《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月22

                                                           

 抄送:院领导。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                          2019年1月 22日印发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学的基本资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明确教材选用原则和程序,规范教材管理,力争选用高水平的教材,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发展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教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任务,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2.在课程建设过程中,各专业应积极开发特色教材,把教材作为学院的重要教学资源来建设。

3.各系()、教务处、科研与职教发展处应采取措施,切实防止教材编写上的低水平重复,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

二、选用原则

1.规划教材优先原则。以质量为前提,注重适用性与时效性,符合学院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体现高职教学改革方向,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新意识,优先选用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规划教材、省部级及以上获奖教材、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选用率。

2.内容实际够用原则。基础课程教材应体现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标准,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程教材应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实训课程教材应结合专业面向岗位群的综合素质要求,突出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的训练。

3.专业团队推荐原则。教材的选用不是教师及行政部门的个人行为,应由开课系(部)各专业组(教研室)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要求推荐适用的教材,按本办法规定的选用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4.用量较大重点审批原则。由学院教师主编或参编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如需在学院使用且单次用量超过500本,必须提前一年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见附表1),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可列入教材选用计划;如果选用单次用量超过800本的教材,需按要求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表2),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作为教材使用。

5.专门机构审核原则。为了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教材编写和选用的审核工作。

三、选用程序

1.课程主讲教师向专业(教研室)主任提出教材使用建议,经专业组(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后,报所在系(部)。其中英语、体育、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或应用文等公共课教材由基础课部选定版本,计算机基础教材由信息工程系选定版本,“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由思政课部选定版本,其它系可根据专业教学需要提供参考意见。

2.系()主任对各专业组(教研室)教材选用结果进行把关并签署意见、盖系部公章后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核通过各系(部)教材选用结果后签署意见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4.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的教材。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特殊情况须经系(部)主任同意,报教务处审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更换。

四、征订程序

1.每年5月与11月,分别办理当年秋季和次年春季教材的征订。

2.各专业组(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或实施性教学计划参考春秋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及时填报教材征订单。

3.教材采购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教材供应商由学院采购小组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教材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办理相关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征订、采购教材。

五、自编讲义和教辅资料管理

1.专业组(教研室)填写《自编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配套教辅资料)申请表》,确定编写作者、使用班级、使用时间、使用数量等,系(部)主任同意,由教师编写,每年5月和11月报教务处汇总,由教务处统一印刷和发放。

2.自编讲义及教辅资料一律不得使用代收教材费采购。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编印讲义及教辅资料在学生中销售。

3.凡部门推销、教师自费出版、自行协作编写和分摊包销等学院教师挂名的书籍,在未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之前,不得作为正式教材。

六、教材发放

教材管理人员须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编制以专业班级为单位的教材发放清单。

1.学生领取教材的规定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开学前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开学第一学期由辅导员核实已交学费学生,填写教材领用单,以班级为单位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及时解决。发现有缺页等质量问题,可在一周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院财务处交款,再凭收据到教材库领取教材。

2.教师领取教材的规定

1)任课教师由专业主任按教师领用教材计划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材,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材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旧换新。

3)校内自编讲义及教辅资料,专业组(教研室)参编成员每人领取一本()

3.专业组(教研室)领取教材的规定

1)同版本教材,每个专业组(教研室)最多可领取两本作为存档教材;

2)存档用的教材,由系(部)统一领取,统一存放在系部资料档案室。

七、教材费管理

1.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教材费属于代收费范畴,每学年预收一次。教材管理人员应每学期做好各班级教材费用的核算工作,每年的5月底和10月底报学院财务处。

2.坚持统一管理,分账核算。教材费由学院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独立核算。

3.严格教材差价款核算。对教材等代办项目在统一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差价,学院在扣除采购、搬运、保管、损耗等必要的成本开支后每学年度据实结算一次,学生毕业离校时多退少补。

 4.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院每年将发改委批备的各类收费标准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形式向学生、家长予以公示。

5.加强监督检查。学院严肃教材费管理工作纪律,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禁部门或个人在教材采购活动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或其他利益。学院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教材费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

八、本办法自201812月起实施,原《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湘工职院发〔201674号)同时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2、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1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编写申请表

教材名称

 

主编

姓名

职 称

学历

学位

承担课程

从事本课程教学年限

 

 

 

 

 

 

参编

 

 

 

 

 

 

 

 

 

 

 

 

 

 

 

 

 

 

计划字数

 

计划完成时间

 

适用专业

 

同类

教材

出版

情况

教材名称

出版单位

主(副)编姓名

 

 

 

 

 

 

拟编写

教材具

有的内

容特色

与创新

 

教材编写理由:

专业组(教研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审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注:需另附教材编写提纲、编写进度计划、参考书目。


附件2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课程名称

 

使用专业

 

使用人数

 

教材名称

 

ISBN号)

 

   

 

   

 

出 版 社

 

出版社

 

国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地方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月第      版)

  

 

教材类别:1、国家规划教材               2、教育部规划教材

3、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材           4、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

选用理由:

 

 

选用人(签字):

 

      

 

专业组(教研室)初审意见:

 

专业(教研室)主任(签字):

        

系(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系部盖章)

 

 

       

审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学院审批意见: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教务处代盖章)

 

 

 

        

注:本表由教材选用人逐项认真填写,经专业组(教研室)、系(部)、审计部门审查并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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