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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综治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

2018年综治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湘勘办发〔2018〕8号文件精神,根据创建平安校园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学院将认真落实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大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着力排查学校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争创综合治理优秀单位,为广大师生创造更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

一、加强领导,落实学校综合治理责任

1、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学院与二级部门签订《综治维稳工作责任书》,明确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任务,落实综合治理工作责任。

2、建立健全校园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建立学校综治工作长效机制,院保卫处下设校卫部(军训团),统一着装,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3、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领导岗位责任。学院综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全院的综治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的要求,及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机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制严肃追究责任。

4、推进平安校园与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创建活动。把建设平安校园与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纳入学院综治工作的重要日程。

二、强化管理,提高校园治安防控能力

5、落实学院治安保卫责任制,完善门卫、来访、巡逻等治安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综治队伍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专职人员的管理。增强安保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做到履职尽责。

6、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经费投入,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排出各种不稳定因素。

7、加强学院综治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的规定,执行食品卫生标准,确保师生在校饮食饮水安全。主动联系地方执法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及时排除校园周边不稳定因素。加强对财务室,微机室等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8、重视矛盾和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以广大师生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及时发现解决学校及周边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苗头,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三、加强综治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9、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按照“教材,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的要求,强化督促和检查,开好法制教育。积极开展“教育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

10、充分利用网络+多媒体,开通了安全教育网络教学,可以使学生随时登陆网站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同时利用广播,校园网,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海报,横幅,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地对全院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11、加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培训,做好预案的学习,宣传和演练,提高自救和互救能力。

12、加强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对单位舆情动态,要保持清醒认识,在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热点焦点上正确引导、主动引导、有效引导、牢牢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四,扎实开展平安创建 深入推进平安建设

13、通过“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广泛宣传,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促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治安纠纷案件,无群众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达到师生平安和谐,秩序井然。

14、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加强对新形势下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新情况、新问题的预判,做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5、按“规划”推进“平安高校”二期建设;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目标即:确保校园不发生涉及学院稳定的事件、确保校园发案率不超过去年同期、确保校园在建项目不发生安全事故、确保校园不发生消防火灾责任事故;争创省局综治安全工作优秀单位,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幸福指数。

 

安全保卫处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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