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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3月5日


关于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部),各职能处室、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现按照省委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和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2月27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

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守住不发生群体性疫情的底线,根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学时间安排

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实行教职员工分批返校返岗、学生分批错峰开学,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生开学时间

全校学生分三个批次开学。

1.第一批次学生开学时间:在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基础上再延后两周;

学生对象为:2018级3505名学生、2017级建设工程管理专业146名学生;

2.第二批次学生开学时间:在第一批学生开学后再延迟后一周开学;

学生对象为:2019级学生3850名学生;

3.第三批次学生开学时间:按照原教学计划2017级学生于5月下旬返校毕业答辩。

学生对象为:2017级3076名学生(除2017级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外)。

(二)教职工上班时间

1.2月12日前全体职工返回长沙;

2.2月17日至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延后一周,实行弹性工作制,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天安排最少人员到校上班,其他教职工实行远程网络办公;

3.省教育厅最新公布的高校开学时间延后一周起,全体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

4.2月17日起至正式开学时间止,学校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做到教师停课不停教、学生停课不停学;

5.机研中心根据长沙县人民政府有关要求及生产经营需要,自行安排复工时间并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防控工作原则

(一)提高站位,保障师生安全

各单位要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支持并自觉服从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切实履行职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采取扎实有力举措,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把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二)科学防控,依法精准施策

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效性。

(三)协同应对,加强联防联控

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全校上下联动,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成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坚决果断地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中间环节,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主动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疾控中心、社区的沟通联系,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防控工作对象

开学前后,要确保学校对校区内所有人员防控全覆盖,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在编职工、编外教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外聘兼课教师的疫情防控工作;学生工作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全校所有在读学生的疫情防控工作;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对全校全体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总务处负责对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住户、经营户、租户的疫情防控工作;安全保卫处协助总务处做好校内住户、经营户、租户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工程学院负责对校企合作单位的驻校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自考助学合作单位的驻校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防控工作目标

(一)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强化学校全体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能力。

(二)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力做好开学前后防控措施的落实,杜绝校内疫情发生与传播。

(三)建立学校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以最快的速度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坚决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并使患者得到及时救治,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五、防控工作体系

为切实做好学校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湖南省高等学校有序返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成立学校、二级单位、班级三个层面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构建三级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一)成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1.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成员如下:

组      长:龚声武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建军  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李武初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柒文英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铁平  党委委员、副校长

张国辉  党委委员、副校长

玉小冰  党委委员、副校长

李慎鹏  党委委员、副校长

刘玉方  党委委员、副校长

谭小宝  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

吴尚忠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部长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党总支书记,机研中心党政负责人

2.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张国辉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王铁生、教务处处长宋国芳、总务处处长刘丽波、学生工作处处长毛婵、安全保卫处处长吴大旭、离退休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肖盛、医务所所长杨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党政办、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安全保卫处等部门相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具体负责落实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方案;

(2)负责加强宣传引导,协调相关部门筹集防控物资;

(3)负责落实防控措施,承办和指导全校防治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指导全校防范疫情的发生与传播;

(4)负责收集和管理全校“日报告、零报告”的信息统计汇总,按要求及时向上级各相关部门报告;

(5)负责与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市县疾控部门、定点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保持联系,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6)负责疫情防控有关文件、会议材料的起草,编发、管理、归档;

(7)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其他有关问题。

(二)成立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1.各二级学院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党总支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兼学管干事、组织员任副组长,专业主任、教务干事、招生就业干事、辅导员任成员。全面负责所在二级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疫情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并于3月2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二级学院《2020年春季开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机研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中心主任任第一副组长,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任成员。全面负责机研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疫情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并于3月2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机研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其他二级单位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部门副职任副组长,其他有关人员任成员。负责本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疫情防控措施的组织实施,并于3月2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成立班级疫情防控工作机构

二级学院各班级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由班级辅导员任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委成员任成员,全面负责班级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实施,并于3月2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所在二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备案。

六、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湖南省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校园门禁制度,严控学生外出,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对于进入校园的人员、车辆严格检查、登记,并开展体温检测工作。对于存在异常情况的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入校。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总务处、物业公司)

(一)开学前准备阶段

1.建立健全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对全校师生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摸清全校师生健康情况底数并建立工作台账。收集汇总每名师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逐日收集每名师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要求学生返校前14天逐日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见附件1),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校。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师生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工在校内各二级单位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学生在校内各二级学院、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师生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师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师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须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上班、复学。

(责任单位:全校二级单位)

2.切实做好防护物资储备及防护设施准备

在校医务所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在学校培训中心9-10楼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隔离场所,并做好相应的医疗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准备;储备足量防护用品(口罩20000个以上、额温枪100支、医用防护服20套,手套、消毒液、消毒用酒精、医用一次性手套、洗手液等保持满足半个月用量)、应急药品、器械等物资。分阶段,分人群制定物资统配使用方案。

(责任单位:总务处、机研中心;配合单位: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3.扎实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及全面定期消毒

学校按有关操作规范对校园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校车以及家属区等,进行全方位清洁和定期消毒,公共场所定时打扫并消毒,确保卫生无污染,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注意长期保持。在教学场地、办公场地等区域安排足量的肥皂或洗手液;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校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引学生学会正确洗手方法。开学前一天,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消毒。

(责任单位:总务处、机研中心、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家属区住户)

4.强化食堂、经营户、饮用水等安全监管

严格落实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食堂从业人员、校园经营户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的规定,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培训、健康体检和体温晨午检工作,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校内食堂从业人员、校内经营户从业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等返校工作前14天逐日填写《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校内从业人员健康卡》(见附件2),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工作,决不允许带病返校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建立食材购销台账;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具体工作按照《高等学校学生食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南》制定食堂工作方案。规范校园经营户管理。校园内所有经营户须经过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合格、并与学校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后方可营业。

(责任单位:总务处、物业公司、学校各食堂、学校各经营户)

5.加强师生返校前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学校官网官微等平台作用,通过微信、短信、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全校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实施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防控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展览馆等。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宣统统战部、医务所、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返校开学报到阶段

1.严格师生开学准入校园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师生、校内从业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进入校园:

(1)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

(2)开学前没有进行14天健康报备的;

(3)开学前14天有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的;

(4)正在湖北地区或开学前14天有湖北地区居住史和旅行史的师生、学校从业人员;

(5)开学前接触过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和疑似病人的;

(6)其他有可能影响疫情防控的情形。

(责任部门:全校各单位)

2.做好师生返校途中疫情防控引导

各二级单位要通过手机短信、QQ、微信群等引导好所属部门师生有序返校,引导好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到以下几点:

(1)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有条件的可乘坐私家车返校。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乘坐城际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向学校报告相关信息(如乘坐日期、航班号/车次、座位号等)。

(2)返校途中做好健康监测,感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旅途中如到医疗机构就诊,应主动告诉医生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后接触人群情况,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对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返校途中应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责任单位: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机研中心)

3.严格执行师生入校体温监测制度

所有返校的师生、校内从业人员必须统一从学校南门进入校园,并持《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校内从业人员健康卡》(教师已统一报备,入校无需出示)、身份证明自觉有序接受体温监测。学校统筹在校门口设立体温监测点,检查返校师生体温情况,并予以详细登记,体温正常者准予入校,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有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一律劝返,不得进入校园。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总务处、机研中心)

4.科学制定师生疫情防控教学方案

学校延期开学期间,如疫情尚未解除,全体师生通过线上教学方式开展教学活动,统筹考虑在线教学计划,做到与开学后教学计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开学后,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时间通过周末调课、缩短暑假等方式补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责任单位:教务处、二级学院(部))

5.密切跟踪未能按时返校师生情况

学生凭《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到辅导员处报到,开学时身体有异常的师生暂不返校,治愈并自我观察14天后方可返校。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必须及时联系学生本人或家长,详细了解情况后如实登记,及时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跟踪、处置等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三)开学后正常教学阶段

1.开好公共卫生健康主题班会

学校医务所在开学后要及时指导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第一时间在所在班级组织开展一次公共卫生健康知识主题班会,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宣传部门要在校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学生和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

(责任部门:医务所、二级学院、宣传统战部)

2.严格落实体温晨检午检工作

密切监测校区人员的健康状态,在学校校门入口处、图书馆、教学楼、学生宿舍、实训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每天早晨、下午固定时段对校区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经营户工作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等)进行体温晨检午检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及时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医务室,并引导进行分类复检、登记实施隔离观察、送诊等分类管控,不允许任何人带病上学或上班。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湘龙街道、潇湘社区和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并安排专车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责任单位: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医务所;配合单位:全校各单位)

3.切实加强学校教学组织管理

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要督促任课教师加强课堂管理,要求任课教师在课堂中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学生保持教室整洁清洁,下课后要求学生及时将个人垃圾清理带走。在技能竞赛集训期间,指导教师、集训学生要严格按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责任部门:教务处、二级学院)

4.切实加强学校门禁门卫管理

开学后,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安全保卫处要严格加强校门出入人员的管控,全体教职工凭工作证出入校门,全体学生凭身份证、学生证、外出审批单出入校门,校内其他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出入校门;教职工车辆凭车辆临时通行证出入校门,没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外来办事人员须经安全保卫处登记、核准后方可进出校门。学生工作处要加强学生宿舍门禁管理,实行学生宿舍楼栋管理专人负责,保持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清洁,在学生宿舍出入口应安排人员查验学生信息和进行体温监测,非本栋学生和体温异常者严禁入内,住校学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不相关人员,外出应规范佩戴口罩。

(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

5.切实加强实习实训学生管理

教务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摸排、摸清本校学生实习实训的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疫情防护措施等具体情况。疫情防控期间,不得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对在校外实习实训、暂时无法撤回的师生,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协调实习单位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加强日常管理,严控人员外出。各二级学院要强化所有在岗实习学生的管理,纳入每日信息报送人员范畴,安排专人定期与学生本人和实习单位沟通联络,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心理状况,督促指导实习学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做好心理疏导、健康教育和生活保障。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6.严格落实病因跟踪登记制度

积极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因病缺勤、早退、请假的追访工作。上课上班期间,各二级学院(部)、职能部门、机研中心等每天上午10点前完成人员清点和因病缺课(缺勤)人员信息登记上报工作,相关信息由专人负责统一报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愈后应由校医务所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上课或开始工作。

(责任单位:职能部门、二级学院、机研中心、校内各经营单位)

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消毒措施

(1)全面做好校园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对重点公共区(食堂、教室、学生宿舍、机房、实训室、办公区等区域)按《湖南省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进行每日消毒,并做好记录。

(2)加强并保持教学区域环境整洁,对教室、宿舍、图书馆、实训室、食堂、办公室、洗手间、电梯等公共活动区域,应加强通风(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清洁、消毒,配备洗手液、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

(3)加强校车、校内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责任单位:总务处、党政办、学生工作处)

8.严格落实全校师生分餐就餐

教职员工和学生就餐排队时应与他人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排队时应佩戴口罩,进食前方可摘掉口罩并洗手。就餐时应使用食堂高温消毒后的餐具用品,或使用清洁消毒后的自备餐具。延长供餐时间,错峰就餐,就餐人员应打包分餐回办公室、宿舍等地分散就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减少人员交谈,餐后及时洗手。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合理营养。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食堂要制定详细的用餐安排工作方案,食堂应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标准,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责任单位:总务处、学校各餐饮公司)

9.切实加强全校师生心理疏导

学校应关注师生的心理状况,学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辅导员要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提供本校心理援助服务,心理咨询师对接进行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帮助缓解疫情焦虑,树立信心,同时加强高危人群识别,如师生出现心理问题,应尽快进行心理疏导及心理危机干预,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机研中心)

10.督促师生佩戴口罩减少接触

(1)学生返校后应每日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接触其他人员。人员近距离接触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2)教职员工和学生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师生传递纸质文件或资料前后均需洗手,传递时应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佩戴口罩,避免握手、拥抱等肢体接触,并要及时洗手。

(3)安全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送餐送货到校人员的卫生管控。食堂、超市等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11.切实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管控

全校暂停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活动,不组织聚集性活动;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确需组织召开的小型会议,要控制时间,定时开窗通风,全程佩戴口罩,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做好其它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

(责任单位: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机研中心)

12.严格实行医学隔离观察制度

校区人员(包括学生、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内经营户工作人员、家属区居住人员等)中遇到有可疑情况必须及时与校医务室联系,对疑似染病人员,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疾控部门相关工作指引、规范,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隔离观察等预防性措施。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

(责任单位:医务室、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机研中心、校内经营单位、家属区住户)

13.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管理

总务部门应经常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口罩、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防护用品,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总务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的进货、领用台帐,确保帐、物相符。

(责任单位:总务处)

14.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报告制度

(1)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学校各二级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于每日12:00前根据师生在智慧校园APP中的健康信息报备情况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疫情信息,即使当天没有异常也必须报告;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至校医务室(电话:84033900)。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天对各二级单位在智慧校园APP中的健康信息报备情况进行通报。

(2)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安排好专人值班值守,并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责任单位:全校各单位)

七、疫情应急响应

1.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及时响应和做好属地卫健委、疾控部门、教育部门等下发的工作安排,制订《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2.对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人员,由疫情收集人通知学校医务所(电话:84033900),由医务所工作人员核实体温情况,给其佩戴医用口罩,询问症状,如怀疑疑似病例(发烧干咳),登记上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安排专车专人送至指定医院(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医院、长沙县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如检查无异常,正常返校。如疑似病例,由医院进行确诊,在医院监测14天后无异常,可以返校。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患者立即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由收治的医疗机构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3.二级学院切实落实学生晨检午检、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生体温异常者(体温达到或超过37.3℃),处置方案同前。

4.学校如果出现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病例,立即上报到长沙县疾控中心和湖南省教育厅,在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患者的活动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安排指定的场所,封闭监测14天,有异常者及时送医。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人员统计与病例密切接触者,上报教育部门和属地卫健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根据属地卫健委指示进行排查,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停课。

5.设立校内临时隔离区。对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或疑似者有密切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学校隔离区暂定创业基地北向四楼和培训中心9-10楼,协调组、防控组、安保组配合做好对疫情地点、场所和人群的隔离控制工作,对被隔离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心理要做出妥善安排。

6.如学校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聚集性疫情,按照《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

八、强化监督问责

1.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疫情防控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防控领导小组成员要全天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动态,及时响应学校在群内发布的各类事项,特殊情况及时向学校汇报。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机研中心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全校师生、校内从业人员是疫情防控工作参与者,必须依法协助、配合、服从和积极参与单位、社区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自觉做好自我防护,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机研中心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和寝室长的作用,周密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二级学院要构建学院、班级、寝室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完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要及时收集、汇总全员疫情信息,并明确专人负责向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3.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广大师生对如下情形进行举报:发现发热病人未及时就医就诊或向排查人员隐瞒病情的;发现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未主动报告情况的;发现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实行隔离的。一经核实,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将予以表彰。举报电话:84095300。

4.强化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值班值守、联防联控、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舆论引导、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等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对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机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学校发生疫情流行,对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以及在发生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疫情信息报告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依纪查处直接责任人,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

 

附件:1.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

2.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校内从业人

员健康卡

 


附件1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

学院:                                          班级:                              学生姓名:                      

时间

本人体温是否正常

本人身体

健康状况

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前往湖北或从湖北返回(时间、地点)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湖北人员(时间、地点)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间、地点)

父亲

母亲

兄弟姐妹

其他成员

 

 

 

 

 

 

 

 

 

 

 

 

 

 

 

 

 

 

 

 

 

 

 

 

 

 

 

 

 

 

 

 

 

 

 

 

 

 

 

 

 

 

 

 

 

 

 

 

 

 

 

 

 

 

 

 

 

 

 

 

 

 

 

 

 

 

 

 

 

 

 

 

 

 

 

 

 

 

 

 

 

 

 

 

 

 

 

 

 

 

 

 

 

 

 

 

 

 

 

 

 

 

 

 

 

 

 

 

 

 

 

 

 

 

 

 

 

 

 

 

 

 

 

 

 

 

 

 

 

 

 

 

 

 

 

 

 

 

 

 

 

 

 

 

 

 

 

 

 

 

……

 

 

 

 

 

 

 

 

 

备注:1、请各班级组织学生每天详细填写疫情防控学生健康卡:体温正常填写正常,体温异常如实填写体温度数;健康状况正常填写正常,身体状况异常如实填写状况,如发烧、咳嗽等;2、返校开学时,学生凭本健康卡纸质版办理进入校园报到的有关手续。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校内从业人员健康卡

部门:                                                          姓名:                      

时间

本人体温是否正常

本人身体

健康状况

同居住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前往湖北或从湖北返回(时间、地点)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湖北人员(时间、地点)

本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假期是否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间、地点)

父亲

母亲

配偶、子女

其他成员

 

 

 

 

 

 

 

 

 

 

 

 

 

 

 

 

 

 

 

 

 

 

 

 

 

 

 

 

 

 

 

 

 

 

 

 

 

 

 

 

 

 

 

 

 

 

 

 

 

 

 

 

 

 

 

 

 

 

 

 

 

 

 

 

 

 

 

 

 

 

 

 

 

 

 

 

 

 

 

 

 

 

 

 

 

 

 

 

 

 

 

 

 

 

 

 

 

 

 

 

 

 

 

 

 

 

 

 

 

 

 

 

 

 

 

 

 

 

 

 

 

 

 

 

 

 

 

 

 

 

 

 

 

 

 

 

 

 

 

 

 

 

 

 

 

 

 

 

 

 

……

 

 

 

 

 

 

 

 

 

备注:1、请学校食堂、物业公司、经营户、校企合作单位等组织所属工作人员每天详细填写疫情防控健康卡:体温正常填写正常,体温异常如实填写体温度数;健康状况正常填写正常,身体状况异常如实填写状况,如发烧、咳嗽等;2、返校时,凭本健康卡纸质版进入校园返岗。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本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抄送:校领导。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                          2020年2月27日印发

安全保卫处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