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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0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湘工职组字〔2019〕17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支部“五化”建设

合格评估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就关于做好学院2019年度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

(一)党支部自查(1030日前完成)

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高校教职工、高校学生、中小学校(幼儿园)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工作操作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院已于6月份组织全院各党支部开展了第一次党支部“五化”建设自查自评。请各党支部对照《高校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高校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标准(修订版)》,按照“操作办法”规定的程序,1030日(周三)前完成第二次自查工作,填报《校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自评表》或《高校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自评表》(见附件12)电子稿和盖章纸质稿到组织人事处备案。

(二)学院考核评定等级(1115日前完成)

全院各党(总)支部要以此次自查工作为契机,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实提高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实效。组织人事处将在各支部两次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工作和日常党支部工作考核情况,在10月底至11月上旬,对各党支部“五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考评,考评确定“样板”、“优秀”、“合格”三个等次的党支部名单以及暂未评估验收的党支部名单,报学院党委会审定后,将有关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符合。

二、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学院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此次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可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对于查明的问题,要即查即改。

(一)党(总)支部重点整顿的问题

各党(总)支部要针对党(总)支部党建工作实际,重点整顿以下问题①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配备不到位问题。②组织生活存在形式单一化倾向,联系实际不多,吸引力不强。③发展党员工作有待加强,发展学生党员要求不统一,发展中青年教师党员力度不够。④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⑤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不足,成长渠道不畅,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党(总)支部自查整顿(1030日前完成)

各党(总)支部要严格落实整顿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确保10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整顿的各项任务,于1030日(周三)前完成填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菜单式整顿台账》(见附件3)电子稿和盖章纸质稿到组织人事处备案。学院将结合党支部“五化”建设合格评估对有关党(总)支部开展抽查,对整改没有完全到位的,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各党(总)支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严肃性,深刻理解进一步抓好专项整改工作的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要把整改行动统一到学院主题教育的总要求上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务求实效,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联系人:蒋娜、何玲玲

联系电话:0731-84095330

 

附件:

1.高校教职工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考评表(自评)

2. 高校学生党支部“五化”建设工作考评表(自评)

3. 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菜单式整顿台账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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