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湘工职组字〔2019〕15号
关于开展2019年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调整
及选举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
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于近期对院属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设置进行调整并组织开展选举工作。为切实抓好有关党组织设置调整与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调整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设置的通知》(湘工职党发〔2019〕46号)有关精神,结合学院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部委员配备原则与选举方式
1、职能部门党总支设立党总支部委员会,配备5名支委,分别由党总支部书记(1人)、组织委员(1名)、纪检委员(1名)、宣传统战学习委员(1名)、青年委员(1名)组成。
2、有正式党员7人(含)以上的职能部门党支部,设立党支部委员会,配备支委3人,由党支部书记(1名)、组织纪检委员(1名)、宣传统战学习委员(1名)组成。
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1名。
4、党总支部书记由副处级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所辖部门的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党总支部纪检委员不得由部门行政负责人担任;党总支部委员可以同时兼任党支部委员。
5、党总支部委员由全体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采取等额方式选举产生书记。
二、支委选举程序与步骤
1、党支部召开预备会议。(9月11日周三前)
各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以新调整后的党支部为单位,由学院确定的各党支部选举召集人组织开展有关工作。各党支部在充分酝酿、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党员大会初步推选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有正式党员7人(含)以上的党支部委员候选人为4人,应选人数为3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书记候选人为1人,应选人数为1人。党支部具体设置情况及党支部选举召集人见附件1。
2、向党委提交书面选举请示。(9月12日周四前)
各党支部向院党委提交《关于举行 党(总)支部选举工作的请示》和《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内容应包括:选举大会的形式、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唱票人、统票人和监票人提名名单;书记及支委候选人基本情况(包括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现任职务等)。
3、党委批复。(9月18日周三前)
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各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
4、召开党员大会。(9月19日周四前)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有正式党员7人(含)以上的党支部,大会选举出党支部委员3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大会选举出党支部书记1人。
选举大会流程:宣读党委《批复》→介绍选举流程、要求及正式候选人基本情况→通过监票有关人员名单→按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宣布选举结果。
选举原则:党员大会选举委员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5、上报选举结果。(9月20日周五前)
有正式党员7人(含)以上的党支部,新一届党支部支委召开第一次支委会议,讨论委员分工。
党支部完成全部选举工作后,于9月20日(周五)17:00前报送《 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附件4)至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提交学院党委审批。
6、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6人,应选人数为5人,选举程序与方式参照以上党支部选举方式另行通知开展。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职能部门党总支及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基层党组织调整和选举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精密组织,周密安排,要把选举工作与落实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和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各支部召集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亲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本次基层党组织调整和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程序,层层推进。选举过程必须严格坚持条件和要求,遵循工作程序,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职能部门党(总)支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如期完成支部调整和选举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3、严肃纪律,加强教育。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严禁拉票、贿选等行为,党(总)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选举中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要认真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氛围,确保本次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调整和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1、2019年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支部选举召集人
2、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3、选举 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
4、 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报告单
中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9月6日
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