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国家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地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各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49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2号)及有关工作安排,今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开展实地督查。11月8日,省人民政府专门召开调度会,动员和部署迎检各项工作,要求我办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高校做好接受国家实地核查的相关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实地督查主要程序

国家实地督查组对省级层面工作情况检查结束后,将抽取部分市州、县市区及高校就有关教育工作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开展现场核查,时间大约1周左右。督查方式为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材料、走访相关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访谈师生等。实地督查具体时间将根据国家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确定。

二、国家实地督查主要内容

主要是9项: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等(评价重点及主要观测点见附件1)。

三、认真做好迎接各项准备工作

国家实地抽查的市州、县市区和高校名单将严格保密,请各地、各高校对迎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1.请对照相应的评价重点和主要观测点,总结梳理涉及本地或本高校的落实情况。自评总结材料要注重体现落实情况、展现工作成效,佐证材料对现有档案资料进行适当整理即可,以备查验,切勿“做材料”,搞形式主义。

2.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条件下的评价工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在前期满意度调查的基础上,就相关教育问题设计了调查问卷,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开展在线调查。请采取“飘窗”等形式,于11月30日前将问卷调查公告(见附件2)在市州本级及所辖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官网首页向社会公告(公告保留到12月19日,各高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告),并加大宣传力度,组织人员参与调查,确保调查结果客观真实。我办将对各地、各校的公告发布情况进行检查。

3.被国家抽查到的地方和高校,要按照国家实地督查组的要求,配合做好受检、接待等工作。一是要周密细致,精心做好抽查选点线路、受检学校、访谈对象的预安排,为督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线路安排上可以结合气候、交通状况等,提供多套方案供督查组选择。二是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省委九项规定等要求,规范接待程序、淡化迎检色彩,严禁张贴标语口号、打欢迎牌或字幕视频,严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逐项准备迎检材料,严禁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组织师生迎接,严禁赠送礼品礼金等。

4.国家实地核查是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全面检阅,是推进教育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请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我省受检任务全面完成。请各市州、高校明确一名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地督查工作联系人,并将信息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送我办。

联系人:高章韵、李兵,邮箱:jyddhn@163.com,电话0731-84715933(兼传真)。


附件:

1.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及主要观测点

2.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问卷调查的公告

3.各市州各高校联系人信息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1

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及主要观测点

评价重点

主要观测点

观测点描述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3个)

1.建立省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学校制度,“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化、常态化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党委、政府通过出台文件等方式,明确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联系学校的职责及相关要求,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如深入教育部门、学校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作专题报告等。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15〕4号)。

2.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党委、政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党组织,民办学校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进学校章程,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学校章程进入学校行政管理层,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学校党组织班子等方面的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修订印发《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1年);《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教育部印发《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教思政〔2020〕2号);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等。

3.学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党委、政府推动学校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健全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在中小学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工作等方面的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4〕55号)等。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3个)

4.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情况,即“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发〔2018〕45号);中办、国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办发〔2018〕6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等。

5.生均公用经费拨付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制定各级各类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按时按规定足额拨付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

6.教育经费合法合规使用、经费有效监管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和教育经费监管体系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制度安排、工作部署及具体执行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国办发〔2018〕82号)。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8个)

7.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出台文件、工作部署、措施力度、推进机制、师生认可度等方面的情况。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8个)

8.深化职业教育改革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近年来中央重大职业教育改革措施的部署落实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出台文件、工作部署、建立推进机制、经费投入、师生和行业企业认可度等方面的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教职成〔2020〕7号)等。

9.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和优化教育生态、完善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和收费管理、加强对民办教育违法行为的检查和惩处力度等方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0.推进独立学院转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三个方面的举措与成效:(1)将独立学院转设优先纳入本省高校设置规划,制定转设方案、维护稳定方案、舆情管控方案情况;(2)规范转设程序,监督举办高校和社会举办方按照办学协议或其他相关办学合约加快推动转设工作情况;(3)及时摸排独立学院转设中的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控预案情况。同时,要着重评价转设工作进度。

政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教发厅〔2020〕2号)。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8个)

11.加强“双一流”建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三个方面的举措与成效:(1)将“双一流”建设纳入本省重大战略,形成“双一流”建设与省域内科创中心建设等重大工程、重大计划互相支撑、协同推进的格局;(2)对建设高校在资金、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支持;(3)引导“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本省地方高水平大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构建协调发展、有序衔接的建设体系。

政策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2017〕2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研〔2018〕5号)等。

12.100M宽带网入校率、中小学多媒体教室配备率

该观测点是指网络接入带宽达到100M的学校所占比例、拥有多媒体教室的中小学(含教学点)所占比例,省域内学校这两个比例均应达到100%。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技〔2018〕6号);《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技〔2014〕6号)等。

13.推进体教融合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两个方面的举措与成效:(1)将学校体育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确保资源到位;(2)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以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等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省域内各级政府的督导评估范围。

政策依据:《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体发〔2020〕1号)。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8个)

14.建立省级人民政府对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实际制定具体评价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政策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6个)

15.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举措和成效,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1)“三率”(即普及率、普惠率、公办率)达标情况;(2)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出台并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及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等;(3)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制订和定期调整幼儿园收费标准;(4)出台并落实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5)制定并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

16.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或措施,巩固控辍保学成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6个)

17.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包括出台文件、工作部署、制定规划、启动督导评估认定工作等情况。

政策依据:《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发〔2018〕45号);中办、国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中办发〔2018〕6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

18.减少普通高中大班额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减少普通高中大班额方面的规划制定、工作举措及其进展和成效。

政策依据:《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

19.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加强农村学生食堂供餐管理、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供餐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7号);《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号);《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

20.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其成效。

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5个)

21.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公务员”长效机制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通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或采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18〕89号);《关于严禁自行出台政策发放工资津贴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电〔2018〕2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等。

2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建立并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和违规处理办法;(2)开展优秀教师典型树立和宣传工作;(3)建立健全师德监督举报受理机制,加大师德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按照要求及时报告查处通报等情况。

政策依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等。

23.中小学教师减负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制定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政策及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1)按照文件精神出台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依法依规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3)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4)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5)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事宜;(6)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

政策依据:中办、国办《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5个)

24.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编制管理部门制定政策,统筹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情况,包括四个方面内容:(1)出台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文件;(2)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3)充分考虑农村寄宿制学校、课程改革、全面二孩政策等附加增编因素,定期核定编制,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4)加强编制使用的监管,包括是否存在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编外大量用人等情况。

政策依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72号)。

25.教师培训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域内各级政府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在相关重大教育发展项目中将教师培养培训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方向等情况。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教师〔2018〕2号)。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4个)

26.安防设备设施配备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加强中小学校园安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1)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中小学封闭化管理达到100%;(2)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达到100%,已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率达到100%。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4个)

27.安全责任落实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督促省域内各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履行好校园安全责任,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安排、部署及其成效。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

28.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督促省域内各级政府、相关责任部门通过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开展校园常态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等方式,切实强化校园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5号);《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通字〔2019〕27号)。

29.防范校园欺凌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及其成效。

政策依据:《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教基厅函〔2021〕5号)。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5个)

30.加强高校思政课建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完善思政课程教材体系、充实思政课教师队伍、加强党对思政课建设的领导等方面的工作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的通知》(教高〔2020〕3号)。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5个)

31.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三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与成效:(1)高校按照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足额配备辅导员。其中,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足额配置率计算方式是: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的高校占省域内高校(不含部属院校)的比例;(2)严格落实专职辅导员人事管理政策,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得用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方式聘用辅导员;(3)完善高校专职辅导员职业发展体系,建立职级、职称“双线”晋升办法。

政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

32.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两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与成效:(1)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和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足额保障;(2)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其中,教师普通话水平原则上全部达标,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占全省(区、市)学校数的比例不低于55%。

政策依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

33.完善教材建设和管理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与成效:(1)建立省级教材建设工作的部门协调机制和专业把关机制情况;(2)研制出台教材管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规范或管理实施细则;(3)实施国家统编教材;(4)加强教材审核与监管等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6〕6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2019-2022年)》(国教材〔2019〕9号)。


七、巩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5个)

34.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推动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内地民族班办班等方面的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15〕46号)。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3个)




35.加强中小学校“五项管理”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加强中小学校作业管理、学生睡眠管理、学生手机管理、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和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方面的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2021年“五项管理”专项督导。《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21〕2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

36.落实“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要求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四个方面的工作落实与成效:(1)把“双减”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2)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和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3)建立督查督导考核问责机制;(4)推进“双减”的工作进展及成效。

政策依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3个)


37.落实“五育并举”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督促省域内各级政府、相关负责部门在开齐开足“五育”课程、规范配齐“五育”师资队伍、加强体育场地建设、完善音体美设备设施配备等方面的努力程度及其效果。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0〕36号)等。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6个)

38.学习宣传新修订《教育法》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组织省域内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教育法和切实做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方面的情况。

政策依据:《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1〕12号)。

39.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政策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两个方面的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1)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政策目标,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执行到位;(2)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要求。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

40.规范普通高中招生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两个方面的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1)严格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2)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等行为。

政策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6个)

41.高校特长招生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和规范高校特长招生工作情况。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

42.学校收费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下述两个方面的工作推进与落实情况:(1)完善教育收费政策;(2)落实教育收费监管责任,规范各级各类教育收费行为。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等。

43.来华留学生管理

该观测点主要评价省级政府在加强来华留学生管理的工作安排、部署与落实情况。

政策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


附件2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对省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问卷调查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对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有关工作部署,现面向公众开展问卷调查。请您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情况调查”,即可进入问卷填答。请您真实、客观填写相关感受和情况。

感谢您的参与!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X日


附件3


各市州各高校联络人信息表


市州/高校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学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