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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1.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ZKGS(ZB)-2020056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03日15:00

现公告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03日15:00

  1. 更正内容:

A、原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具备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新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基本资格条件内容中涉及的“近三个月”指“2020年4月-2020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企业信誉良好,2017年1月至今,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入选2020年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类或者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具备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新成立注册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近三个月”指“2020年4月-2020年10月”任意连续三个月。

2、企业信誉良好,2017年1月至今,无涉及商业贿赂、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入选2020年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类或者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磋商文件 第二章 磋商须知  投标人身份验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投标人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磋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更正为:投标人身份验证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要求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磋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C、磋商文件 磋商须知正文 5.授权委托 5.1投标人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磋商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更正为:5.1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D、购买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9日17:00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3日15:00

  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731-84098356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路10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电话:0731-84452818

联系人:徐华中 朱霞 陶俊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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